踢到面前的石头,重无烟眼疾手快,一把抓住沈凌霜的手腕拉向自己,奈何重无烟常年习武,臂力非同一般,没有控制好力度,直接将沈凌霜拽了个满怀。
沈凌霜撑着重无烟的身子站直,一抬脸,发现重无烟的耳垂红得几乎要滴血,愣了愣,急忙扭开脸,低声道:“谢谢。”
重无烟生硬地道:“不客气。”
重叔看了看重无烟,又看了看沈凌霜,“无烟,你怎这般粗鲁,沈小姐也算你半个主人,下次不可再如此莽撞!”
沈凌霜心内惊诧,重叔此言,着实严厉,那重无烟却面色平常,低头受训:“无烟谨记养父教诲。”
沈凌霜停下,忍不住看了看重无烟,惊讶道:“重叔,他不是你儿子?”
重叔颔首:“无烟是我在路边捡回来的,当年蒲城饥荒,我见他一人在路边拾乞,着实可怜,问他他道父母双亡,我便收留他了。”
沈凌霜点点头,难怪。
如此过了半月有余,离宜花镇还有两日的路程。
众人歇在一处竹林,人迹罕至,空地里炊烟袅袅,庖人烹饪,沈凌霜与小朱坐在地上,垫着竹叶。
远处重叔也在,身边却不见重无烟。
大概是去周边巡游,查看地势了。
竹林在山坡上,恰逢雨季,还能尝得蕈(蘑菇)、竹胎,边上还有一汪泉眼,清凉甘甜。
小朱闻着香味,双眼发亮。
几日赶路皆经过偏僻山野,没碰到客栈,农家人又警惕心重,几乎是宿在野外,侍卫轮班值守。
眼下竹林清爽,微风拂面,倒是个修身养性的好场所,且宜花县富饶,到了那,能好好休息沐浴了。
小朱自是高兴。
沈凌霜却是一半忧,她可没忘重叔的话,那僰人首领正在宜花镇等着她呢。
这般一看,那宜花县再美再好,在沈凌霜这里也如虎狼窝了。
小朱拉拉沈凌霜的袖子,“过了宜花县,顺着清琅河向西去,月芽庄就是我家了。”
沈凌霜漫不经心地嗯了声。
小朱嘟嘴不满,然后又笑开花,“你可要在月芽庄留一留?”
“不必了吧。”沈凌霜没怎么听小朱说,她心思还在别处。
“喂!”小朱道:“我不是跟你说过吗?我娘厨艺可好了,正值秋季,莲藕大丰收,我让我娘给你做莲藕炖鸡,你放心,我们月芽庄的人都可好客了!我就说你们是我的朋友,我爹娘一定会好好招待你们的。”
沈凌霜不由一笑,他们这些人的样子,哪像什么正经朋友,个个板着脸,沉默是金,说是土匪也不为过。
这么多人,显眼得紧。
沈凌霜自是不能答应。
小朱只好放弃,犹不死心道:“我娘做的藕炖鸡真的很好吃!”
“知道啦,你可真是条小馋虫,快回了你爹娘的怀抱里,在他们旁边寻个差事做就好了。”沈凌霜道:“莫要再到京城这么远。”
沈凌霜在心里默默道:“免得子欲养而亲不待。”
当这时,重无烟回来了。
沈凌霜看向他,发现重无烟一直抬头盯着天空,沈凌霜向着他的视线望去。
发现透过竹林阴翳的缝隙,能看到有飞禽残影,一圈圈环绕着沈凌霜所在的竹林。
沈凌霜不解。
她站起身来到重无烟身旁,“那是什么?”
“一只成年猎隼,要小心,会攻击人,可能是有主的。”
“莫不是暗中有人派来监视的?”沈凌霜道。
重无烟皱了皱眉头:“有可能。”
那只猎隼飞绕几圈后,停在竹尖上,竹枝太密,它下不来,待众人吃饱喝足歇息够后,它也跟着一起启程了。
小朱又惊又奇,“这鸟为何一直跟着我们?”
“不知道。”沈凌霜答道。
“我总觉得可疑,它要是再跟,你就让重无烟把它打下来。”小朱道。
“这鸟看起来有灵性,赶走就是了,杀生伤福报。”
小朱盯着飞在头顶的猎隼,只好点头嗯了声。
一行人马跟一只隼,就那么向着西南行进。
宜花镇,坐落青山脚下,依着清琅河,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由于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不止鱼肉鲜美,野菜茂盛,还冬暖夏凉,四季如春,如今正值金秋时节,宜花镇处处金黄,桂香四溢,沁人心脾。
入了宜花镇,仿佛闯入桃花源,妇女临溪捣衣,孩童奔耍,街市繁华,若要隐居,这里绝对是个好去处。
沈凌霜打量了几眼,便问重叔:“重叔,先前你说到了宜花镇便能见到那僰人首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