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霈的怀里,手下抓着他胳膊上的肉,很用力,他胳膊上一定会留下我的四个指甲印。
很疼的,他没说,我还不能自如地控制自己的肢体,也没放。直到朱令把我接过去,带到他班休息。
我在他的座位上趴了一个晚自习,班主任和他班老师看见了也没说什么,大家都看到我濒临死亡的那种状态。
不是不敢惹我,是怕惹上麻烦。
周末,我在家缓了两天,朱令每天三个电话,嘱咐我药按时吃,我说好。答应过之后,转头就忘记把药带到学校,又去找朱令,他不在教室,他虽然学习不好,但是学生会某半吊子部门的成员,这周有研讨会,他忙得要死。
我自觉没去找他,但他像是有心灵感应,把药给我送来了,一颗,看着我吃下去。
他是我们几人当中最细心的,比我还要惜我的命,自从半年前我因没吃药而差点把自己搞死时,他就留了一盒药在自己身上。有一段时间我养成了问他要药的习惯,他说不行,我得自己带,他那份是保命用的。
看着我吃完,他问我午饭吃了没,我摇头,他把我带到食堂。
一桌子大学生,穿得很洋气,我穿着校服,上面被我画得乱七八糟,袖口有一只鸡腿,是我上晚自习饿的时候画的,画画十分钟,但我被班主任骂了半小时。
朱令去给我盛饭,我刚坐下,桌面就被敲了两下,沈叙一脸惊喜地看着我,“米米!”
我的小名,不知道谁告诉她的。
“嫂子。”
他们同行的人发出一阵“wu”的声音,是起哄,也是对他们感情的心知肚明,我还体会出了一点,原来势均力敌的爱情是会被人羡慕的,而这一刻,我就羡慕了。
我希望他们能够永远在一起,这样周屿焕就永远不会碎成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