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天机宫这种盛名在外的大门派,不仅有民间委托作为挣钱的渠道,甚至还有不少达官贵人会主动帮扶。
理由也很简单,万一家中出了有仙缘的子孙,也好凭此人脉将子孙送入仙门。
然而朱砂道才刚成立,林见素虽然已经小有名头,但到底人脉稀薄,主动“孝敬”这种事——咋也轮不到她。
她放下挽起的袖子,对陶雅道:“今日你看着木头人把咱俩的卧室先盖完,其余的等我灵力恢复了再说。我一会儿要下山一趟,你在山上乖乖等我回来。哦,对了,你灵力还未恢复就不要徒手收拾那些木头屑子,上次你收拾手都划伤了。咱好歹是修真界正儿八经的修士,肉身上的苦,能少受就少受。”
陶雅乖巧点头,别看近几日辛苦的很,她却是一日比一日兴头高。
林见素隐约觉得,陶雅是把唯雪山当成她们的家了。
亲手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家,确实即令人激动,又能从亲手布置的一点一滴中,获取难以描述的满足感和归属感。
说起来,她自己都挺乐在其中。
唯雪山下。
方圆五里内就有俗世人迹。
林见素背着手,漫步行在集市中。
此地名唤“浮梁渡”,背靠江波水秀,内有高墙红瓦,居民五百有余,勉强算得上富足。
林见素来这里采买过许多次,当下熟门熟路地进了当铺。
当铺的人早就对她这个“大冬天就穿一身薄衣的女子”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一见是她立刻叫来老板,将她迎进了里间。
当铺老板是个干扁的中年男子,留着两根“师爷须”。
他笑得一脸谄媚,端着茶奉给她,“道长,您可算是来了!您上次当的那几块宝石都被王家公子给买走了!李家二公子瞧了也想买,我这儿正愁拿不出来要被李二公子找麻烦呢!您是不知道,那李二公子乃是老来子,全家上下宝贝的很……”
林见素听的脑袋疼,眼看当铺老板要把李家的亲属关系都给她捋一遍,赶紧抬手打断:“我确实还有几颗,给你不是问题,但你需给我报个好价。”
当铺老板连连答应,笑的见牙不见眼地接过她手中的灵石。
要是被凌乐知道,她从妖神殿的藏宝库拿的灵石珍宝,被她当给俗世当铺换取黄白之物,估计会气的手举四十米大刀追杀她个三天三夜。
她也并非那么舍得,只是她一个符修确实用不太上。
自己拿的,再加上后来陆云麒给的又实在太多。带身上吧,更像累赘;放山上吧,只会落灰。
不如物以致用,换了钱买实在东西。
有了钱,买起东西才有感觉。她和陶雅如今已不是天机宫的人,自是不能再穿天机宫的衣服。
前几日她只匆忙买了两身就急着回去盖房子。
如今有钱有闲,正适合好好挑衣服,看首饰。
她先是挑了几身不同材质的衣裙,又跑去首饰店看首饰。
首饰店老板见她气质不凡,尤其一双眼睛,清亮出尘,心道此人出身必定不一般,说不准是皇亲国戚都未可知!
这样想着,便凑过去一个劲儿地夸她人美,顺便不动声色地用眼睛将她从头到脚打量一遍。
林见素心知老板的奉承带有目的性,却也不介意听几句便宜好话。
老板瞥见她乌亮的发间只别了一根银簪和一根细长的……笔?
银簪样式倒还算精致,材质却不似上乘,大富大贵的人家绝对看不上眼,更不要说另一件发饰怎么看怎么像根毛笔。
眼见肥肉变瘦肉,老板心下不免失望,却也不好表现出来,只语气惋惜道:“姑娘通身贵气,一看就知是大户人家,就是这银簪样式太过普通,实在配不上姑娘。”
话落,她话锋一转,试探道:“不如我带姑娘看看我店中珍藏的宝贝,保证姑娘喜欢!”
林见素本来手里拿着一根孔雀叼珠金簪在看,听到此话,脸瞬间垮下。
她发间银簪乃陆云麒所赠,而且以他当时的情况,说是用了他所有家当给她买的也不为过。
虽礼轻,但情意重。
岂容他人说什么配不配得上!
林见素把手中的金簪放下,脸上笑着,却是准备离开。
突然身后一道清亮悦耳的声音响起:“把你店里所有珍藏的好东西都包起来,送给这位姑娘。”
店里有一瞬的静默,还是老板第一个反应过来,声音高兴的近乎尖锐,叫嚷着:“哎哟!李二公子!您来了!您稍等!我这就给您拿去!”
大概是生怕这块肥鱼从手中溜走,也顾不上请人喝茶客套,老板低头哈腰地往后退了几步,旋即提了衣服下摆就往里间冲。
一阵叮当响,八成是翻箱倒柜找万年卖不出去的压箱货。
林见素:“……”
她缓缓回头看向身后大款,漫不经心地上上下下打量一顿,眉尾一挑,“你是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