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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专前篇24(2 / 4)

这完全是作弊行为了。”

我笑。“正是这样,虎杖君。虽然超游不是你的本意,但没有注意到的时候还好,一旦注意到根本没办法忽视啊。”

“对对,在有限的时间里,绞尽脑汁思考谜题,害怕工作人员扮演的鬼怪,队友协力配合,都是游戏的一部分,要是提前知道了答案,不就一点紧张感也没有了吗!”

“游戏设计出来的目的,是为了让玩家通关。就算理论上玩家拥有无限的试错机会、设定之外的部分,也不能视作理所应当。”

“让我提前做出预判的,就是这样的东西,还想知道吗?”我幽深地看着他。

“一旦踏进禁忌的领域,就无法回头了。”

他的喉咙滚动。

“我想听答案。”

虎杖举爪:“我的脑细胞已经死光了……而且现在也就剩三个嫌疑人了,光是想到这个就觉得没心情。”

我已经感受到虎杖的觉悟了。

再次看向屏幕。

“一部商业电影片长通常在100分钟至150分钟之间,至少会出现六个重要人物。虎杖同学觉得,在这种情况下,会出现什么?”

虎杖脱口而出:“会出现干扰判断的情节,除了主角,无论谁都像凶手,但最像凶手的那个一定不是。”

“故意把观众玩弄在鼓掌间,大概就是导游的乐趣了吧,越精彩的电影越喜欢这么做,真的太过分了。”

他大概想到之前猜错的事了吧,显得很不服气。

“虎杖君认为,‘除了主角,无论谁都像凶手’,是这样的对吧?”

“——那么相应的引导更是绝对必要的。”我托着下巴歪头补充:“必须在最终对决前让观众感觉到,这个人是不正常的。”

“啊。”他不甘心地说:“在最终暴露前,每个人看起来都不正常怎么办呢?每个人都有作案动机,都可能成为嫌疑人,根本猜不出来。”

“虎杖同学并没有理解我的意思,对大部分人而言,看电影的理想场所是电影院。”

“去电影院看电影,这是常识吧。”

“左边小孩不停叫妈妈我怕,前排的情侣在说悄悄话,右边的人用手机聊天,屏幕晃眼,后排在踢椅子,你按捺怒火,回过神已经忘记十分钟前的情节了。”

“啊……确实,这么一说血压已经上来了。我还是没明白,你说的事情,跟证据之间的关系。”

“剧里剧外,都充满干扰注意力的要素,那么干扰反而成了最不重要的东西了。”

我说。

“只有足够的线索作为伏笔才会令人信服,有始有终才显得环环相扣。”

“如果广告公司宣传某款产品是当季主打,入手第二天就降价顺势推出了最新的Pro版,不是有欺诈消费者的嫌疑吗?观众是不会满意的,闹不好还要砸掉口碑。”

“电影也是面向大众的商品,想要观众认同,一定会提前造势,给出明示、暗示,交代来龙去脉,免得观众又觉得自己白白浪费了人生宝贵的两小时,这才是符合大众认知的诚信行为。”

“所以啊,在不剧透的前提下尽量交代清楚细节和原委,反倒是导演一直烦恼的事情呢。”

“虎杖君平常有在打游戏对吧,NPC无论说得多稀奇古怪、天花乱坠,都可以精简总结为:我有一个忙想让你帮一下。”

话题跳跃得很快,他瞬间跟上我的思维节奏,立即反问:“可以选择不帮吗?”

“不是帮或者不帮的问题,而是游戏创造出来的目的,就是让玩家消磨时间。”

“游戏公司想要玩家尽可能多地投入游戏时间,产出的虚拟道具和游戏币就是报酬,这就是其中隐含的逻辑。”

“同理对于电影,无论情节多么离奇,一定是存在内在逻辑的。”

“指‘看起来变态’?”又回到了之前的答案。

“很好笑对不对?”

虎杖皱眉,觉得事情并不简单。

“真的有这么简单吗?星野,你不会在骗我吧。”

“我怎么会欺骗虎杖同学呢?所谓的商品,就是为交换或者消费为目的产品。商品是廉价的,被大量生产的,可以被替代。独一无二可不是商品的属性,只属于艺术品。”

“因此,凶手必然有一张不符合大众普遍审美的脸,尤其彻底暴露,甚至会画上‘黑化妆’,加强不舒适的感觉。”

“‘哦~这个人看起来真的很变态,他果然是凶手’,一定要给观众这样的直观感受才可以。因为去电影院看电影,是常识。”

“在电影院一不小心就会血压拉满,走神或者忘记之前的情节。”虎杖也跟着说。

他说完忍不住笑了两声:“怎么会,我都快被说服了。”

真是格外过分的常识啊,仿佛每个电影院的观众都背负了血泪。

我也配合着笑:“也不是每次都会这么夸张,不过在公共场合想要不被干扰还是少数吧,通常人的注意力也就能保持45分钟左右。”

“电影在短短2个小时集中了冲突矛盾,在抵达最扣人心弦的高潮部分前,不给观众建立【正确】认知是不行的。”

按下暂停。

“请注意这个人,你看有一张非常阳刚,棱角分明的脸,皮肤却像女孩子一样红润,似乎有点不舒服的感觉吧,总得哪里不协调。”

“是这样没错……”

快退。

光线回归明亮。

身边少年的视线却没有落在屏幕上,而是若有所思地打量我。

大片明黄色的暖光,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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