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边,孟寒轩并未用药水消毒止血,只是用一根绑带扎在兔腿上方,略微用酒清理过兔子身上血迹后,就开始认真挑出碎骨,并用独特的材质补充碎骨空缺处,固定好兔骨后,开始缝合。缝合动作敏捷又迅速,比顾荷只快不慢。
相同的是两人成竹在胸,都没研究碎骨,每个动作精准快捷,没有一个多余的举动,仿佛对骨骼把握了然于心。
不同的是,相比顾荷那边的干净规律,孟寒轩手中的兔腿血肉模糊,像是残忍的屠夫,与艺术一点不搭边。
“好了。”
“好了。”
两人几乎同时放下手中道具,孟寒轩比顾荷快一息。
围观百姓长出一口气,之前他们绷着神经看二人比试,大气不敢出。
终于,有人迷茫问:“谁赢了?”
“孟神医吧,我感觉他比顾大夫快一息。”
“可顾大夫的兔腿更干净,不像孟神医那个……而且他兔腿上的绑带都没拆。”
“有谁懂医术的给评评?”
“......”
“我输了。”
不想孟寒轩主动认输。
“为什么?”
“这不可能吧。”
“我明明看见孟大夫最先缝好伤口,他怎么会输呢?”
来自人群中的三连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