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喜爱,感到手足无措。他生命的前半辈子,从未被喜爱过。
“不,我是恶兆,恶兆应该受到所有人的憎恨。”食粪者每天缩在囚车里,自我催眠般强化着自己的认知。
被人喜爱,被黄金之民喜爱,比让他在牢里难受万倍。
所以在那些狂热的粉丝带着他逃离蒙葛特,在森林里喋喋不休地诉说他们对自己的喜爱时,食粪者忍不了内心的焦躁。
怨魂迸发出来,粉丝被碾成粉丝,死前的哀嚎和恐惧,令食粪者感到熟悉,也就感到舒心。
没错,这才对,恶兆就应该被人恐惧,被人畏惧,被人厌恶。作为最底层的种族,是一切傲慢与歧视的基础。
恶兆应该与爱无缘。
黑衣服的家伙肯定了他,给了他继续传播诅咒的机会,他没有拒绝。
他要无止境地杀戮、吞食,直到这个世界充满诅咒之子,完成他理想中的世界为止。
只有诅咒的散播能让他舒心,那意味着自己距离目标又埋进了一步,那太阳距离自己又近了一步。
直到他听到了这样一番话——
“那对褪色者夫妻、不受赐福的孩子真可怜啊。不仅被黄金之民压迫,还被褪色者压迫,同时受到两边的逼迫,也只有死亡一途了。”囚车外的声音感慨着,
“而黄金树封闭自我,也就再不会有诅咒之子诞生了。”
手中的友人,从反握变成正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