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X
-
100%
+
限于缚住手脚,限制受害人的人身自由、把受害人堵在房间里不让离开,毫无疑问也是拘禁的一种方式。”
“当时被告人一方堵在宾馆里的,除了我的当事人,还有另外三名旅客。”
“同时堵住四个人不让离开,已经满足了非法拘禁罪的成立条件。”
“综上所述,被告人否认自己非法经营、非法拘禁、恐吓勒索,完全是一派胡言!他们仗着自己的所作所为难以被派出所管辖,认为只要不把事情闹大、只要不动手打人,自己的手段就不违法,这是对法律的藐视!”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