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又刺耳又大逆不道,可仔细想想,是有几分道理的。
不说未来和民国时期了,哪怕是前朝的时候,赘婿在一定意义上,也都跟童养媳差不多,就是坐着‘八抬大轿’,拿着‘捧花聘礼’,被‘娶’进家门,给人家女主延续香火的。
更何况是杨志义这种签了卖身契的,若不是眼下民国大总统上任时,废除了奴籍,萧娆想休夫,根本不需要登报纸,直接提脚把他转手卖了,都不犯律法。
古代男子卖妻卖妾,那不有的事吗?
谁说什么了?
杨志义之所以能风光,能被旁人捧成‘杨老爷’,不是因为他真的有身份有地位,而是萧娆愿意捧着他,喜欢着她。
但如今,人家不愿意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