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屠夫本不愿收钱,僵持了许久,收是收下了,又偷偷送了一只。
临近傍晚,开始处理烹饪。
吃猪蹄的人不多。
穷人觉得,同样的价钱,不如直接买些肉回去。
而这年头的富人,吃饭桌上讲究个礼仪,啃猪蹄实在有失文雅,遂以也不受欢迎。
段清秋先用火将表皮燎烤了一下,去掉杂毛。
接着叫来阿致这个现成的劳力,命他把猪蹄剁成小块。
男人早已不是秋天时那副手不能提肩不能担的样子,如今的他手起刀落,剁骨头跟切豆腐一般,轻松极了。
当然,剁完就立刻被赶出了厨房,不允许多作停留。
冷水下锅,放入姜片、黄酒等去腥,飘起浮沫后捞起。
待锅再次烧热,油加糖,炒出糖色,滚进猪蹄不停翻动,很快,白色皮就染上了酱色,伴随着阵阵肉香,无论视觉上还是嗅觉上,均令人垂涎欲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