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
杨宇联想到汪源可能走的辩护方向。
但你要说这个案件走紧急避险,也不可能啊!
紧急避险,要求当事人在非常不得已的情况下,通过损害其他法益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行为。
你要说他酒店开房间,是想要对周灵彤图谋不轨,可人杨建连房都还没开呢!
你总不能说她预判了杨建的行为吧?
万一人杨建只是想开个房间,两个人好好谈谈交流交流感情而已呢?
是吧?
杨宇虽然觉得这个可能性不大。
但事实便是如此。
正常人预料得到的情况,在这个案件里面,完全没有发生过。
只能说,周灵彤偷手机的行为,早杨建耍流氓的行为,近乎一个世纪。
在源头上就给人杨建断掉了。
那就是说她事前避险?
可避险不适时是要对不应有的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的啊。
你要是按这点来打,他还能在检察院的量刑意见下判一判。
可现在?
你就自求多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