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了,咋可能来杀杨叔嘛。”
我一手将杨小福的鞋子给脱掉,用小刀在脚拇指位置扎了一个很小的眼,压根都感觉不到疼的那种。
很快冒了点血出来,随后便将玻璃罐的那根尸菌给夹了出来。
“你在干啥子?”杨小福压根看不到夹子上的尸菌,有些疑惑我的举动。
“下半夜你就晓得了。”
这就是因果,那天我鬼使神差的保留了一根尸菌,被尸毒吞噬的痛苦我是知道的,深入骨髓的疼痛。
当然,对于杨小福对几十个家庭造成的罪恶,这点疼痛仍旧算不上什么,我只是觉得,相比一粒花生米了事,这样要好一些。
尸菌在靠近血液的时候,瞬间亢奋了起来,顺着血液就钻进杨小福的体内。
“你到底在干什么,跑来舔老子的臭脚吗?嘿嘿。”
我懒得搭理他,为避免他咬舌自尽,掏出一根粗绳子将嘴巴衔死,这才说道:“杨叔,好好享受吧,希望明天再见你的时候,还有这副嘴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