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啊,舅舅,那就下次有机会再说吧,不过我想问一下,长夏商会的这次聚会地点是在哪?”
李默笑呵呵的问了一句,语气很是柔和客气。
不过其实在他的心里还是稍有些失望的,因为他已经计划好了一些事情。
世事就是这样,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然而精明的有心者,并不会有太多的抱怨,而是会懂得顺应变化,然后再利用这个变化。
所以此刻李默的心中又升起了另一个主意,于是就这么问了一嘴。
电话那头的苏建华也没想太多,顺口道:
“聚会地点是在长夏东都大酒店,这个酒店本身也是长夏商会其中一个会员开的,所以每年的商会都是定在这举办,你问这个干什么?”
“哦,没什么,就是想看看如此高端的商会一般都是在什么高端场所举办,小小的八卦一下。”
“呵,你小子,行,那没什么事就挂了吧。”
苏建华说了一句,刚准备挂电话,突然又想到了什么,立刻接着说道:
“对了,小默,下周六你过来吃个晚饭吧,把你那个女朋友也一起带过来。”
“哈?女朋友?”
李默很是惊愕,足足愣了几秒。
“舅舅,什么女朋友,我还没有女朋友啊。”
苏建华听言,呵呵笑道:
“得了,你小子就别装了,曼曼都告诉我了,说你带她见了你的女朋友,好像是姓楚对吧?”
“就是曼曼吵着跟我说,说她想她的楚楚姐了,让你带来家里吃饭,所以你也就别装了,这周六带着你女朋友一起来家里吧。”
李默闻言,笑着摇摇头,只得遵命:
“好吧舅舅,那我这周六就带着我的好朋友一起来。”
“?”
挂了电话,李默和张工打了声招呼便离开了工地。
他没急着去开车,而是出商场过马路去了对面的商场。
他要给自己买一身体面点的西装。
路上,他还给《长夏青年报》的记者刘忻打了个电话,约好了采访的时间与地点。
刘忻在听到李默的话后很惊讶,但也没多说什么,只觉得这个年轻人确实是不一样哈。
平平无奇古天乐,果然不走寻常路!
走进商场,李默特意挑了一家大牌男装店,名叫阿玛尼。
这算得上是正儿八经的国际大牌,在前世时,李默别说是花钱买它的西服了,哪怕走进这家店,他觉得自己都会心里发怵。
不过他对这个牌子是有着一份特殊的情感的,前世时,每当看到这个牌子,他总会不自觉的想起一首歌来。
某位大牌主持曾唱过的一首歌。
里面的歌词大意是什么买不起阿玛尼的西服,也配不上李维斯的牛仔裤,但我却愿意给你我的全部。
从今以后我要当你的花花公子,为你花时间花心思,你说的话就是圣旨云云。
看,标准的舔狗主打歌不是么,也是李默前世时最爱听的一首歌。
每当钟映萱冷落他,他就会一遍遍的听这首歌,然后整个人就立刻buf叠满,再次成为铁血战士。
此刻,刚一走进店内的李默,便立刻被一名导购员看见并走了过来。
导购员很年轻,也很漂亮,穿着一身灰色的职业裙装,裙摆下的黑丝被明亮的灯光照得格外耀眼。
而且在她的脖子上,还系着一条短款彩色丝巾,搞得跟空姐一样。
其实要说起来,有姿色且身材还不错的女人穿这一套,确实很诱人。
明明只是很正常化的裙装,却硬是被赋予了一种其他的属性。
不是QQ内衣,胜似QQ内衣,既加攻速,还加暴击。
很快,在导购员贴心的建议下,李默先试了一套黑色休闲款的西装,外加一件白色衬衣。
站在镜前,虽然看起来的确很帅,但搭配上李默这不羁且痞痞的气质,总有一种黑道贵公子的既视感。
其实李默并不太喜欢穿西装,前世时也几乎很少有穿西装的需要。
可能是性格的原因,他觉得穿上西装会有一种很强烈的束缚感,哪哪都不舒服。
要不是这次因为场合需要,他也是绝对不会买这东西穿的。
所以既然是场合需要,那还是得要给别人一种正式的感觉,这套黑色的显然不合适。
于是贴心的导购员又拿了一套浅蓝色的西装给李默,甚至还主动半跪在地上给李默换上一双褐色皮鞋。
这在让李默饱了眼福的同时,也在心里想着,她这一单的提成肯定不少吧。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像这种高端大牌的名品店,服务费本身就是算在商品里的。
等李默换上这身蓝色的西装站在镜前后,整体效果确实要好很多了。
痞痞的气质被收敛了不少,整个人更显英气,连李默自己都忍不住要夸自己几句:
“确实不错啊,这身穿在身上,更显我挺拔的气质,简直就是英气逼人,妥妥的财阀大公子形象哈!”
“平平无奇古天乐,果然非同凡响!很好很好!”
站在李默侧面的导购员听到李默的话,整个人都懵了。
本来她已经想好了一整套话术,可现在却觉得自己想的这些马屁还没有客人自己说得好听。
什么意思?这是遇上同行了?
还是作为一名成熟的客人,已经懂得帮着导购员进行自我推销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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