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哭穷说好话,要价八万一年的房租,愣是让她给砍去了一万一,最终以六万九的价格签下了合同。
杨浩知道,再过上几年后,随着鼓楼广场的开发,这里的房租将会成倍的增加,他的意思是,将合同期限定长一些,最好是直接一次性的签十年。
房东也不是傻子,也知道这里的房租肯定会一年比一年高的,所以合同最长只愿意给杨浩写三年。
三年的合同,杨浩肯定也是不同意的,三年以后,房东要是看这里买卖红火,到时候肯定会有自己来干的想法,二人互不妥协,就这样拉起锯来。
一番扯皮后,最后双方终于是商量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那就是合同期限定成了十年,但是房租每两年必须增加百分之十五,等到十年合同到期后,在同等价格下,杨浩享有优先的承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