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互不隶属的主要官员。
郡守银印青绶、秩二千石。
除监御史,县令,都尉之外,郡的其他官员均由郡守自行任免。
监御史隶属监察御史府,负责监察郡守与其他官员。
郡尉,掌郡驻军,银印青绶、秩比二千石。
郡司寇主管治安、侦缉盗贼。
郡丞郡的次官,辅佐郡守综理郡政,铜印黑绶、秩六百石。
郡守缺位或不能理事时,郡丞代行郡守职务。
属官有卒史、主簿、牧师令等。
县为大秦第二级行政机构:县令铜印黑绶、秩千石至六百石。
县丞为县的次官,职比郡丞,铜印黄绶、秩四百石。
县尉,掌驻军!
县司寇掌治安、捕盗之事。
县监御史,隶属监察御史府,负责监察县令与其他官员。
县一级官吏分别为:主吏掾乃县令属吏,主管群吏进退。
令史管理文书档案,狱掾,县狱的典狱长。
文无害:所谓公平吏,掌巡查监狱,复查案卷,以防止冤狱。
厩驺,掌一县车马之政。
仓吏县库的长官,治狱吏,县狱的狱卒。
乡乃大秦第三级行政机构。
乡设乡令,乡司寇,乡监御史。
置有秩,啬夫,由郡指派。
以调解邻里纠纷、帮助政府收取赋税、安排徭役。
游徼,吏职,掌巡察地方、缉捕盗贼。
亭乃大秦第四级行政机构:亭长,吏职,掌同啬夫。
亭长之属为亭司寇、求盗、亭卒,亭司寇负责本亭保洁,求盗负责追逐盗贼。
里乃大秦第五级行政机构:里正,吏职,掌同啬夫。
里正之属为里监门、里力、里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