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钟声敲响,考试开始了,每座大帐内,考生们在沙沙提笔写字。
其中
但
优秀者熟悉律法,条例清楚,判决有根有据,而更优秀者,能把法律和人情相结合,这才是最好的答案。
但对大多数士子而言,他们不懂律法条款,只懂人情,只能从人情上来判决。
这样答题得分就不会太高了,李邺的意图也很明显了,他想招有经验的文吏,然后结合特殊名额,就是完美的一次招募了。
与此同时,雍县也在同步进行考试,但雍县士子多了一道选择题:如果您的分数达不到判司的要求,只能招募为文吏,你是否愿意去陇右做文吏?
填写是或者否。
下面还有备注:文吏薪俸每月五贯,加上各种补贴奖赏,每年收入八十贯钱左右,住房由官府提供,陇右物价约为长安一半。
备注下面还有警示:请慎重选择,被录取后不去报到,将记入河陇节度府失信名册,永不录用。
这是防止考生被录取后再反悔,所以丑话说在前面。
这个选择题就让很多士子开始左右为难了。
最后结果,一半人选择了否,他们只想做判司,不想当文吏。
这些士子的试卷当然也全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