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或万物秉承阴诱阳动、阳动阴承之自然法则,开启阴诱阳动、阳动阴承的造物运动,但是居于社会顶端的强者为了自身利益,于是便设定了道德,用道德维系他们的特权和强盗们的社会,但是社会不是特权力和强盗们的社会,社会还有广大黎民百姓,于是在广大民众的呼声下产生了法律,法律的出现限制了权力阶级和强盗的利益,于是特权和强盗们处处强调遵循自然的道德,让道德为他们服务的。
但是随着人类进步,社会发展,为了平衡强权阶层与弱势民众的关系,有智慧有爱心的人决定抛弃道德,从师于法律,用法律去保护弱势群体。
因此世界上所有强调道德的人都是特权和强盗们,他们可不希望抛弃道德,而黎民百姓则整天仰望法律,乞求法律的保护。
因此,所有法律在制定之始首先就要抛弃道德观念,抛弃强者优先的丛林法则思想,遵循抑强扶助限制强权的思维制定任何法律法规。
正是:
抑强扶助是法基,道德观念必抛弃。
现在已经啥时代,还讲强盗先用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