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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2 / 6)

而且白榆不会经常开火,没有风的天气里,白榆把红薯直接削皮,生吃也能顶一天。

她只有在有风的天气里才会开火,因为外面的这个小灶有烟雾还有水气,在升腾起来的时候会被风在半空中吹散。

这样一来就没有人会发现山里有人,白榆可不想还没待够,就像放狼烟一样让别

人发现了。

烂饼青菜粥炖好之后,白榆换了个水壶放上去烧了一壶水。

之后就把火给灭掉,自己蹲在火堆边上也烤出了一脸的汗。

懒得回到屋子里去吃,白榆索性就坐在火堆边上,把书放在自己的膝盖上面,搞了个勺子从小砂锅里面舀烂饼粥吃。

好吃。

是那种非常原始和淳朴的味道,食物都混合在一起别有滋味。

人这个东西,其实是非常简单的生物,心理层面得到绝对的放松和满足的时候,对物质和食物的需求就会变得非常单纯。

白榆吃得饱饱的,用烧开的水把锅子烫了烫,洗干净之后,把烧开的水壶拎到门口去,又从屋子里拿出一个粗瓷的茶壶。

给自己泡了一壶茶梗喝。

为什么说是茶梗呢?因为娄娘买的这茶确实是……只有茶梗。

粗茶淡饭说的就是她,而且还不仅如此,白榆有的时候还会去挖野菜。

最开始的几天她根本就不会离开自己的小木屋,非常警惕,完全不会动火。

后来她慢慢地只有在有风天才动火,等到半个月以后依旧没有什么人跑进这山里来,白榆这才在出来放风的时候,在这山里转一转。

夜里睡觉的时候总有两只猫头鹰离得非常近,仿佛就在白榆的头顶上叫。

白榆并不觉得恼怒,这种自然界的声音天生就带着催眠的作用,她也不觉得猫头鹰叫得难听,毕竟在白榆的世界,这猫头鹰还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什么东西一旦跟国家两个字沾上边,就变得非常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白榆只是好奇它们都蹲在哪里,围绕着小房子的周围找了好几圈也没有看到。

不过白榆看到了野菜,就是从前她认识的一种超市里也有卖的,婆婆丁。

这东西有一点苦,但是药用作用很强,而且下火。

白榆觉得自己这几天有点上火,所以这天她把自己的袍子下面系成了一个兜,找了一把小刀,在自己的房子周围转来转去地挖野菜。

一边挖,还一边轻轻唱着比较符合情景的歌曲。

“啊~我的妻,王氏宝钏……”

声音在山林里面回荡,惊飞了两只落在树上的鸟。

八成它们生活在林子里面许久了,没听过这种野兽的嚎叫。

白榆晚上又吃上了野菜粥,今天的风很给力,烟雾和水气才升到一人来高就被卷走了。

白榆搞了一点糙米扔进去,油和盐都是后放的,但是因为炖的时间足够长,而且这个时代的米粮从地里种出来全部都是农家肥,没有任何科技,天然的米香非常浓郁。

最后放了野菜。

你别说,你还真别说!

这要是在好一点的饭店里,怎么不得卖个三十块钱一锅?

白榆把一小锅的食物全给喝了。

然后又熬了一个大夜,小媳妇儿和大伯哥的故事竟然还没完!

小媳妇儿无数次和自己的瘸腿夫君擦肩而过,宿命感直接拉满。

而且小媳妇儿在和大伯哥缠缠绵绵的时候,竟然偶尔会想起他的瘸腿夫君对她的温柔体贴。

大伯哥身体固然强壮,固然在干那个事儿的时候嘿咻嘿咻个没完。

荷尔蒙爆炸,但终究是一个莽汉,吃饱就睡,还有点喜欢喝酒。

两个人在逃命的路上他也没忘了打酒喝。

但是瘸腿夫君就非常温柔体贴,还会注意到小媳妇晚上会不会口渴,甚至会贴心地在床边屏风上面放一个披风,供小媳妇起夜的时候方便穿着。

白榆手里面的书页越来越少,但是小媳妇儿想起自己瘸腿夫君的时候却越来越多。

长相对比一下大伯哥除了那玩意儿让人满意之外,输得有一点惨烈。

因为瘸腿夫君是一个细腻入骨的人,白榆在还剩下十几页的时候,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这个故事应该是写不完!

根据白榆多年的读书经验,这他妈的……可能是一个破镜重圆的故事!

小媳妇儿大概是根据这次私奔终于发现了瘸腿夫君的好处,然后走的应该是和她的夫君破镜重圆的路!

小媳妇已经在做梦的时候都想着自己的瘸腿夫君,到最后几章的时候,甚至在逃跑的时候回头看。

她竟犹豫着要不要和她的瘸腿夫君见上一面!

反观大伯哥一点也没有发现自己身边人的异常,每一天吃吃睡睡,还挺快乐。

白榆翻到了最后一页,外面的天已经亮了。

天亮了!

故事还没有结束。

卡在了一个瘸腿夫君“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两个孙子竟然在灯火阑珊处”的结局。

小媳妇儿终于和他的瘸腿夫君对上了视线,一眼万年。

中间横亘着数不清的爱恨情仇情天恨海。

然后是未完待续。

未完待续!

啊!

白榆爬起来索性不睡觉了,点了一盏灯放在床头上,把娄娘给她买的所有的书全部都摊开,准备找这个故事的下册。

结果找到外面天光大亮也没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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