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听话宝宝,霍峋当然会喜欢。
但这份喜欢是爱屋及乌的。
如果打心底里谈感情,霍峋对孩子的喜欢,就像是对小猫小狗的喜欢一般,更多的是责任。
可对郑秋白,他的喜欢是爱,连绵不绝、无法割舍的爱。
非要在孩子和郑蝴蝶之间做选择,霍峋当然选后者。
孩子什么的,实在不行就扔给别人养,眼不见心不烦。
霍峋这从好爸爸到坏爸爸的切换,只在一瞬。
“真的吗?”郑秋白眉头舒展。
“嗯,”霍峋垂下眼睑,属于他心底阴暗一角的欲.望,在郑秋白一眨不眨望向他的专注视线中泄露,“我肯定会纠缠你一辈子。”
虽然有句话不好听,但放在霍峋身上相当合适。
那就是,他这辈子就算做鬼,也不会放过郑秋白。
当天晚上,直到上床郑蝴蝶都很粘人,无论干什么都要和霍峋凑在一起。
两人黏黏糊糊冲了澡,面红耳赤扑上床,几乎半个身子都勾在霍峋身上的郑爷才开口,把今晚的一切讲了出来。
霍峋的第一反应,是心疼郑秋白的童年,到这时候,他才知道,郑秋白曾经说过的‘比乞丐还可怜的日子’是真实存在的。
郑秋白和舒澜初到燕城时,孤儿寡母身无分文,甚至捡过纸板、睡过桥洞与立交桥柱。
第二反应,是他这‘岳父’真不是个东西,好混账的玩意,没让自己遇到,算郑达伟命大。
霍峋要是抡起警棍,可就不是郑秋白那种虚张声势的过家家了。
“你还有个弟弟?你见过吗?”
“我今天才知道,说他马上要上高中,大概十四五岁吧。”郑爷算了算年纪,发觉这郑星星是真的小,和他差了八九岁。
“他们来找你是要钱?”
“嗯,但我没给。”郑达伟这种流氓,绝不能用钱打发,倘若松口给了一次,肯定就彻底成了甩不掉的狗皮膏药。
霍峋沉思,“你们这么久没联系了,他怎么能在燕城准确找到你的地址?”
“我也怀疑是有人在和他沆瀣一气,”单凭郑达伟,别说找到金玉庭来闹事了,他看到那富丽堂皇的门头敢不敢进都是个问题,“所以,叫阿良找了两个人盯着他。”
没要到钱,这人一时半会是不会离开燕城的。
如郑爷的预料,郑达伟背后肯定是有人。
他压根不像和郑秋白哭诉那样一穷二白,兜里有钱出入燕城带特殊服务的浴场,做完洗浴汗蒸和大保健,大摇大摆进路边的餐馆吃饭,吃得还是四菜一汤,住的更是燕城如今为数不多的高层宾馆。
这一对比当初可怜巴巴只能住街头招待所啃馒头的霍少爷,那简直是富得流油。
“他找过谁吗?”
“除了小姐,没见他找过谁。”阿良综合了手下的汇报,发觉这郑达伟实在是奸懒馋滑,五毒俱全,不是去大保健,就是去棋牌室。
“我还找人去您老家打听了一下,他母亲现在瘫痪在床,老婆已经跑去南方了,据说还在当地牌桌上欠了不少钱,院儿里都被债主泼了粪。”
小镇上,整治老赖的手段相当原始,最多是套麻袋的威胁逼迫,谁也不是真能破釜沉舟的街头团伙。
奈何郑达伟如今跑了,债主们的怨气无处发泄,只能用这样极端的方法表达愤懑。
郑母瘫痪在床已经是半身不遂屎尿失禁,还要忍受院子里的臭气熏天,那真是痛不欲生,站在院外都能听到这老太太的哀嚎,再这样下去,恐怕没几天好活。
郑爷闻言无动于衷,郑母还身强体壮时没少压迫舒澜,叫舒澜冬天去河边洗棉被,夏天吃生出气味的食物,都是见怪不怪的事,与她儿子是如出一辙的尖酸刻薄。
当年郑家赞助无父无母的舒澜出去念大学,更被郑母常年挂在嘴边,挟恩求报。
“不过,他家小孩还挺懂事儿,不是那种泼猴似的孩子。”阿良的小弟去时,那家看样子十四五岁的小男孩正扛着水桶和扫把,认真清理院子里的脏污。
发现这一行外地人进来,还给他们倒水喝。
左邻右舍对其的评价,也是一水的‘好孩子’‘听话’‘学习也好’‘生在郑家实在是可惜了’。
听到和郑星星有关的消息,郑爷眯眼,“歹竹出好笋了。”
在原著里,面对郑秋白的郑星星始终都是自卑的,他怨恨过叶静潭的薄情,却没有赌咒过无辜的郑秋白。
而其余人,在骂叶静潭时,还不忘牵扯上郑秋白,怎么就能死的那么恰当,轻而易举成为了男人心上的朱砂痣。
在为主角不忿的配角眼里,郑秋白的死都是有错的。
郑星星却还会替郑秋白讲话,换做是他,也会喜欢比自己好的郑秋白,也会对这样的人念念不忘。
他和叶静潭的感情,错就错在他没有自知之明,错也错在叶静潭一开始就是别有用心。
这样看,比起叶静潭,郑星星的确是个性格足够真善美的纯良角色。
阿良转述的郑星星活的实在太苦,明明是中考完该放松的年纪,却被生活压迫的不像样子,满手的老茧,没有父母在身边,衣服都穿的破破烂烂不合身了。
这个世道,阿良老家那种算不得富裕的地方,都没有这种球鞋顶穿一个洞,露个大脚趾瓣还在穿的穷孩子。
郑爷也是要当爹的人,听不得这些,蹙起眉头问:“他和我长得像吗?”
阿良掏出一张偷拍的照片,“您自己瞧吧。”
画面中的男孩看起来还不到一米七,又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