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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公平?(3 / 5)

兄的陆渊,即便真的是勾结了妖怪,看在东方孤月的面上,一气道盟也不会直接按照条例上所写的,就地把陆渊镇杀正法。

那简直是把神火山庄的脸面扔在地上往死里踩!

更何况

一气道盟的构成相当复杂!

别看人数众多,实际上,真正强大且能够说得上话的,其实也就只有那些各式各样大大小小的家族!

例如王权家

再例如杨家李家

总之,像这样的家族只要联起手来,想要压制住一场声势浩大的舆论,并非完全做不到!

归根结底

还是力量罢了!

因此,单从情面上来讲,只要神火山庄愿意保陆渊,即便“证据确凿”,陆渊也能够留下一条命来。

操作好的话

甚至有可能“戴罪立功”!

而当刨除情面来看

若是先前不显山不漏水的陆渊,还会有可能被抓走,然后导致神火山庄处于一个极其被动的局面中。

但现在

谁特么敢去抓一位妖皇?

而且这个妖皇还不是在“切磋”中得到的称呼,而是凭借着自身的实力,硬生生踩着南国那位毒皇的脸面上位的!

更何况

就算是退一步来讲的话,想要把陆渊这位妖皇以勾结妖怪的罪名抓回来,最起码也要先摆出面对欢都擎天的阵容。

目前的一气道盟,有这个实力吗?

显然没有。

要不然南国早就被一气道盟集结众人之力收回来了。

单挑确实不行。

但没人规定不可以群殴。

可惜。

群殴也打不过。

这就是目前一气道盟面对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妖族势力,所受到的相差无几的压力的缩影。

夹缝中生存。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更别说

根据条例规定,勾结妖怪的人类应该被处死

处死一位妖皇?

而且还是人类自己的妖皇?

先不说处刑人敢不敢下手,也不说神火山庄的情面够不够,更不说妖族那边会不会看笑话;就单说这个规定,只要陆渊这位妖皇不傻,就一定会抵死反抗。

到时候

几乎可以预料到,欢都擎天那位妖皇绝对不会介意帮陆渊一把,给这些愚蠢到家的人类狠狠一击。

当然。

东方淮竹不觉得一气道盟这边会做出如此愚蠢的举动,因此,综合上述,就可以得到一个很无语的结果——即便陆渊真勾结了妖怪,一气道盟中也没人治得了他,更没人敢去治他!

嗯。

除了她的爹爹东方孤月。

“所以”

“这个花心大萝卜一点危险都没有?”

“啊,不对。”

“是一点惩罚都没有?”

目瞪口呆的听完了东方淮竹的解释,东方秦兰的小脸上带着几丝茫然与震撼,结结巴巴的反问到。

她能听懂,且大为震撼。

只不过

代价就是常识碎了一地。

闻言,东方淮竹面色复杂的点点头,在沉吟了片刻后,才注意到了自家妹妹话中不正确的地方,开口纠正道:

“不是花心大萝卜。”

“只是强者的特权罢了。”

强者的特权之一,其实就是身边经常会有红颜知己的存在,而起这个红颜知己的数量绝对不少。

反之亦然。

极为优秀的存在,会引来同类的疯狂争抢。

这一点,适用于世间万物。

而对于一名强者来讲,他不仅有更多的机会去接触到更多的红颜知己,而且还有足够强的能力留下这些红颜知己。

前提是

这些红颜知己自身愿意。

但即便如此,强者的特殊性也被展现的淋漓尽致!

不过

这就是这个世间的规则!

不公平的,才是最公平!

毕竟

若是一个努力的人和一个不努力的人在生活质量以及各个方面,都能达到一个平等的水准,那对于这个努力的人来讲,这个世界又何曾公平过?

因此

“形势逆转了,秦兰。”

“现在不是他追不追我了,而是我在考虑追不追他。”

说到这里,东方淮竹的面色虽然仍保持着平静,但眼中一闪而逝的那丝痛苦绝对不是闹着玩的。

凭心而论。

人都是自私的。

没有任何人愿意与别人分享自己所爱的东西,也没有任何人愿意把独属于自己的那份爱分割开来。

区别只是在于

这个接受分享的人,在分享者心中的比重是否超越了分享的东西,以至于分享者愿意为了接受分享者而舍弃掉这个东西。

更何况,就算她愿意分割,陆渊这只小刺猬是否会愿意突破心中的那道壁垒,选择接受她呢?

东方淮竹不敢肯定。

毕竟,她从来都没有得到过陆渊的明确表示。

“可是”

“不至于吧?”

东方秦兰不满的都囔声,随风传进了东方淮竹的耳中,但东方淮竹并没有反驳,也没有肯定,只是紧了紧自己的里衣,笑着点了点妹妹额头上的那个小小的火焰印记,而后起身推门,走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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