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麋?”
无夷也觉稀奇。“去看看。”
拂晓拒绝。“以后有缘再看,如今最重要的是打猎。”
无夷坚定道:“吾从未见过金麋,我要去看。”
拂晓只能道:“那汝去吧,我去打猎,小心点。”
“吾会早些回来。”无夷看向献。“金鹿在哪个方向?”
献指了指方向。“那边过去有一片水洼,它在那喝水。”
将麋藏好,三人分别,拂晓带着献去寻麋群。
麋群足有六只,四大两小,为免打草惊蛇,猎到一只,其余跑了,拂晓没用弓箭,而是拿起长矛与投矛器。
嗖嗖嗖!
三只长矛落向三头大麋身上,一头大麋没反应过来便倒下,第二头大麋反应过来,但速度不够快,才动了下长矛便落下,唯有第三头麋惊得跳起,躲过了长矛,与剩下四头麋惊慌失措的跑远。
拂晓上前,将长矛收回。
长矛的尖虽然刺穿了麋,但也完全歪顿,木尖需要重新加工。
木器就是这点不好,虽然矛尖可以加工得比石器更尖锐,但只能用一次。
“献,去找人来搬麋。”
“好。”
三头麋的肉量很足,部落将麋皮剥下,兽筋取出单独放一边,回头加工成弓弦,人吃了会生病的下水掏出喂狼,剩下的不论肉还是内脏全都切成小块用树枝串起来烤。
众人忙活了一晚上,将周围的柴草捡拾殆尽才将三头麋全数烤熟,分成四份,一份食用,三份放在柳条编的篮子里,下一餐时食用。
无夷在上午时队伍已出发,且走出一段距离时才追上来,一归队便饥肠辘辘的抓过一只篮子,从里面取出烤肉大啖。
献问:“可见到金麋?”
无夷愤愤的咬着烤肉。“见到了,但它跑得比别的麋更快,追不上。”
献讶然。
拂晓道:“异于旁麋,却能活下来,多半比大部分同类厉害,追不上也正常,汝有牛,牛比麋更好。”
无夷道:“牛太慢。”
“吾可以抓来,与汝换牛。”
无夷拒绝。“不,牛虽慢,但旅途中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