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沂的涵养已经压制不住怒火,手提起周家娘子的衣领就拖着人往院门外送,周家娘子被拎着双脚离地。
“干什么?你是谁啊?我和老沈说话,有你动手的份儿?你到底懂不懂事?”
“老沈,你好好想想,崔家是真有诚意要娶你家闺女,那可是五百两银子!”
周家娘子声音尖锐地喊道:“你看看你家现在这样,你闺女在大户人家娇生惯养的,如今跟着你除了遭罪吃苦,你还能给她什么?”
嘭!
院门被关上,周家娘子的声音还从外头往里传,“要我说你还是趁早答应了,之前你那个假闺女为啥跑了?还不是因为你穷,没钱?”
“现在这个,早晚有一日也得走,倒还不如把人嫁到崔家那样的富贵人家,也免得你闺女恨你。”
周沂眯了眯眼,抬腿正要出去,忽地感觉到眼前一阵风,沈云归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抄起墙根立着的木棍走了出去。
“你滚不滚?再不滚我可动手了!”
“你…你你……你真是不识好人心!”
沈云归拎着棍子往门口一站,凶神恶煞的,吓得周家娘子连滚带爬地跑了,一边跑一边喊。
“不识抬举,早晚有一天你后悔去吧。”
见人走远,沈云归这才扔了棍子回到院内,回头就瞧见傅东篱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他身后,愣了一瞬,然后若无其事道:
“醒了?醒了就赶紧洗漱过来吃饭,菜一会儿都凉了。”
傅东篱垂下眼眸,去井口打了水,洗漱完在沈云归对面坐下,“父亲,我不会走的,而且如今我才十一岁。”
之前她和七皇子也只是自幼定了亲,离成亲还远得很,现如今成亲,是不是有些太早了?
沈云归看着傅东篱,“崔家有钱,算是永安县的首富了,虽说不如尚书府,但足够你富贵一生了,不用跟着我吃苦受罪。”
“我不愿意!”
傅东篱眸光蒙上一层水雾,却倔强地不掉下来,“我若是想富贵一生,当初在尚书府我就忍了,而不会千里迢迢跑来找父亲。”
“我不怕吃苦受罪,我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傅东篱一时间说不上来,但她什么都不怕,她只是想活得坦坦荡荡,“没有银子,我可以自己想办法赚。”
“是父亲缺银子,所以要靠卖女儿来换吗?”
此话一出,沈云归忍不住瞪圆了眼睛,“胡说八道!我有手有脚的,犯得着做这样的事儿,叫人戳我脊梁骨?”
傅东篱眸光执着,“那您跟我保证不能答应她,不止她,我及笄之前都不许答应别人上门说亲。”
听到这话,沈云归‘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行,答应,我答应,快点吃饭吧。”
傅东篱这才满意,低头夹了一筷子菜放进嘴里,忽地愣住,看向沈云归,“这是……”
这菜味道和往日不一样。
沈云归挠了挠头,然后看向周沂,“看我干什么,这臭小子做的。”
傅东篱眨了眨眼睛,周沂则是在她手心写了几行字。
‘沈叔的菜实在难以下咽,故而自学’
用完早饭后,傅东篱便准备跟着沈云归一道出门。
沈云归有些生气,他一边往腰间别上水囊,里面装满了酒,一边朝着傅东篱喊:“你又干啥去?都说了不用你!”
“我要去。”
傅东篱咬了咬唇,“父亲,您是不是一直都没把我当做女儿?”
沈云归蹙眉,“老子就是把你当女儿,才不让你去的,否则老子让你天天在家当牛做马。”
这次傅东篱没有做声,但自己拖着锄头,一步一步的跟在沈云归的身后,沈云归回头瞪她,傅东篱就缩了缩脖子,仍旧跟着。
最后沈云归也没法子,只能由她去了,他算是看出来了,这丫头表面上柔柔弱弱的,其实犟得很。
比大壮家的牛还倔!
最后就傅东篱带着草帽,跟着沈云归一起去种地,汀兰则留在家中打扫屋子,中午做些饭菜,带些水送到地里去。
沈云归本也没指望傅东篱能干什么,没成想她学东西快,再加上之前王婶儿教过她,速度还真不慢。
原本少说还得十日能播种完,有了傅东篱,竟然只用了七日。
不过也就这七日,傅东篱白皙的小脸已经被晒的黑了一圈,但人却瞧着更精神了。
周沂心疼的同时,又为她高兴,至少在尚书府的时候,他还没见过傅东篱眼神中这么有神采。
“主子,沈云归是在十五年前突然出现在明水村的,当时沈云归的妻子是个药女,名叫夏织,为人和善温柔,后来夏织生子时难产,就剩下沈云归一人在明水村带着孩子。”
听到这话,周沂看向影卫,“十五年前呢?”
影卫摇头,“暂时还没查到,但是十五年前沈将军府的幼子沈追失踪,与沈云归出现在明水村出现的时机似乎对得上。”
沈追,沈云归?
周沂的视线暗了几分,心下几乎已经有几分确定了,“去查查沈追的画像。”
影卫应了一声,迟疑了片刻道:“主子,京城传来急报,皇后娘娘病重,您…应该回京了。”
听到这话,周沂眉心蹙起,看向了右边房间昏暗的油灯忽闪,他知道是傅东篱在看书,这阵子除了种田,傅东篱就一直在钻研农书。
她就是这样,无论是在哪里,境遇多恶劣,总像一株兰草,用自己的方式顽强地生长。
“三日后启程。”
周沂吐了口浊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