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冯德勇醒来,已不知过了多久。
看着身旁那燃尽的干草堆,想要用力挣扎,却发现自己被捆绑在那棵老杨树下。
放眼望去,皆是左武卫的尸体,每个人的喉咙处,都有一道深深的剑痕。
慕容文硕此时正坐在尸体旁,用一名士兵的衣服,擦拭着剑刃。
“别挣扎了,几个时辰内,你没办法恢复内息。”
陈平一蹲在远处,手里拿着个布袋子,说话间还在从死去士兵身上搜刮钱财和物件装进布袋。
那个布袋正是出驿站时,送给冯德勇的银钱布袋,看上去此刻里面装的银钱比原来重了许多。
“你到底是何人?”
“冀州通远郡,驿从陈平一,冯大人记性好像不太好。”
“好歹毒的少年!为何要下毒?又为何要杀我将士?”
“冯大人谬赞!我只是怕死而已,我大概知道你是什么境界,昇溟境的高手,几个月前我遇到过一个,很难对付,自己差点都把命搭上。思来想去,怕是我们三个加在一起都打不过你,更何况你还有这么多的护卫。”
陈平一将布袋收紧,牢牢地系在腰间,缓步走到冯德勇面前。
“好吧,现在回答你的问题,下毒当然是为了杀你,至于为何要杀你……那你得问她。”
陈平一口中那数月前的昇溟境高手,不难让冯德勇想到几个月前死在这通远郡的国公之子,他和那个耿明远还算相识。耿明远身边的那个侍从,就应当是昇溟境。
冯德勇的眼神中出现一丝惊厥,那侍从是谁对他来说不重要,那侍从是什么境界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少年竟然敢杀国公之子!
想到此,他的面目愈发狰狞,他一个左武卫校尉,这伙人杀起来想必也不需要去犹豫。他顺着陈平一的目光,转头看向一直狠狠盯着自己的楚灵儿。
楚灵儿此时双眼血红,咬着牙直视他,早已没了驿栈中的妩媚风姿,而是被仇恨充斥的怒意。楚灵儿拔出匕首,走上前,抵着冯德勇下巴。
“三年前!凉州鹿儿村!”
冯德勇眼眸空洞,脑海中是三年前的那场杀戮
鹿儿村,本是凉州东南的一处平常村落,因盛产鹿角而闻名。在鹿儿村后,有横跨百里的密林,林中有一种极为罕见的白色驯鹿,食其茸,可延年益寿,饮其血,可起死回生。
传闻曾有位少年误入丛林深处,遇到狼群,侥幸逃脱,但却遍体鳞伤。昏迷中少年看见那白色驯鹿,却见那鹿主动将自己的一只腿划破,将流出的血滴到少年口中,少年昏迷一个时辰后,竟发现身上的伤竟已好了大半。
几百年来,那白色驯鹿一直被当地的村民视为神明一般。
三年前,左武卫将军冯济,率军于凉州平叛,接连败北,胸前更是深中一箭,面悬一线。其子冯德勇得知白色驯鹿之血有起死回生的功效,便率队前去鹿儿村。
起初只是想着带一只回到军中,哪曾想到了村中才得知,那白色驯鹿只是极少数的老人在林中见过而已,从未被捕获过。那些村民竟然还把鹿当成神明一样供奉。
一气之下,下令集合全村壮丁入林,用全村性命相逼,但两日两夜仍未寻到白色驯鹿踪迹。也不知是哪个心狠的手下,出了火烧密林的主意,冯德勇救父心切,便下令放火烧山,以此逼迫白鹿现身。
凉州之地,疾风之地!
那把火足足烧了五天五夜,周边村落无一幸免,皆被火海唾沫,最后终还是得偿所愿,捕获一只白色驯鹿。
可付出的代价未免太大,光被这场大火波及的村落就达十余个,被烧死的百姓就达百人。
冯德勇深知这一把火,百里之内寸草不生,数百条人命,消息要是传到都城,怕是冯家都难以安生,于是下令,将侥幸从火海中逃生的百姓全部召集起来。
全部屠之。
“那是活生生的一百二十条人命!就算是土匪也只是为了劫财,而你们这些朝廷的官兵,却将他们一刀一刀的砍死!”
楚灵儿此刻声嘶力竭。
“你若杀我,必将……”
还未等冯德勇说完,刀尖已从他咽喉一闪而过,一条细细的红色血线显露出来,从里面不断溢出鲜血。
楚灵儿又是一刀,直接扎进冯德勇的胸口,紧接着又是拔出刀,再次一刀……就这样接连刺了二十余刀,直至楚灵儿的手臂没了力气。此刻,她的粉色长裙已被鲜血染成了红色,脸上也尽是喷溅而出的血水。
冯德勇早已死透,身旁的陈平一和慕容文硕并未阻拦,只是在一旁默默地看着。为了救活一个将军,烧山屠村,百条人命!若不是当时的楚灵儿被父亲送到水井之中,怕是她也逃不出那火海和那血染大地的杀戮。
她不是什么楚灵儿,他的本名叫晨鹿儿。
多么好听的名字,父母想让她像清晨的小鹿,永远焕发着朝气,永远快乐的活着。等她从水井中爬出,看着满地亲人的尸体,首先想到的就是自杀,但当她拿起柴刀的那一刻,刀被远处飞来的一个石子打掉,救她的人后来成了她的师傅,也是一个女子。
讽刺的是,那个救她的女子竟是凉州流云寨的二当家,也是官兵口中的“土匪”。此刻身旁的慕容文硕当然也不是清风山的慕容文硕,而是流云寨的七当家—陆许风。二人本是闻那江湖召令而来,谁曾想半月前在豫州遇到了冯德勇一行。
晨鹿儿本想着暗中下手报仇,几次都被陆许风拦了下来,作为凉州寨匪的他们,深知在这遥远的中原腹地与左武卫直面交锋的后果,所以一直未能寻找到好的机会出手,鸡鸣驿可能就是他们最后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