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逛了一下午,回到家后,迟绯晚便感觉一阵乏力,晚上吃了保胎补药,又喝了王妈炖的燕窝粥就早早歇下了。
她原本还想问问沈知凌女儿的下落,可沈知凌从回来后,就一直在处理公司的事,到了半夜冷着脸去车库提了车,招呼都没打一声就走了。
沈知凌一走,迟绯晚就失眠了。
想起白天发生的一切,心脏没来由一阵酸涩。
纵使她努力说服自己,眼下的妥协只是为生活所迫,可在沈知凌步步引诱的温柔陷阱下,她还是重新点燃了对这个男人的期许……
迟绯晚从来不是坐以待毙的性格,既然母亲的事有了着落,接下来就是接回奈奈,替哥哥申冤。
翌日,她起了个大早,亲自下厨为沈知凌做了一份便当,打算送去公司,临近中午准备出门的时候,却被门口的保镖拦住了去路。
“太太,先生吩咐了,您哪儿都不能去。”
迟绯晚被泼了盆冷水,一上午的兴致彻底浇灭。
“我去给他送午餐,这也不行?”
保镖一脸为难,“太太,请您配合我们的工作。”
迟绯晚自嘲得笑了一声,保镖也知道谁是给钱的主,在这个家里看人下菜碟,她深吸了一口气,直接拨通老秦的电话。
半小时后,老秦匆匆赶了过来,把几个不懂事的保镖教训了一顿后,冲迟绯晚赔笑脸,“太太别生气,公司出了点事,先生也是为了您好,才让这几个愣头青看着你。”
“到底出什么事了?”
“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公司出了几个叛徒,先生已经报警处理了,昨晚是去警局录口供。”
“叛徒?”
迟绯晚皱眉,她虽然已经很久没有工作,但也知道商业间谍意味着什么,“这种事,何需他亲自动手?公司没有法务吗?”
老秦战术性地咳嗽了两声,明显不想聊这个话题,“太太,您不是要给先生送午饭么?走吧。”
迟绯晚觉得事情似乎没那么简单,但也没有继续追问,毕竟这属于商业机密,老秦一个司机也不见得知道太多。
拎着便当上车,半个小时后,到了集团大厦楼下。
老秦将她送到一楼大厅,便恭恭敬敬道,“太太,您自个儿上去吧,我在门口等您,您送完了饭,我还接您回家。”
沈知凌公司搬了新地址后,迟绯晚来过这儿几次,大部分老员工都认识她这位美丽端方又低调内敛的老板娘。
只不过,公司规模扩张后,来了许多新面孔。
她一路乘电梯前往顶楼总裁办的路上,难免有人因为不认识她,而交头接耳,指指点点。
迟绯晚并未放在心上,下了电梯径直往沈知凌办公室走去。
只是没想到,在走廊遇见了一个熟人。
“蒯礼?”
尽管迟绯晚很少来公司,却还是一眼认出了这位肱骨大臣,当年沈知凌创业,多亏了大学同寝室的校友与他并肩作战。
从前蒯礼见了她,总是一口一句嫂子,是个阳光开朗的话痨。
说起来,他们也有好些年没见了,沈知凌的公司上市以后,曾经的战友被调遣去了各个区当管理,偶尔才回总部汇报工作。
迟绯晚不参与他的事业,久而久之,和这帮人就没了联系。
经历岁月的蜕变,蒯礼身上少了当年的爽朗,多了一丝阴郁,他像不认识迟绯晚似的,脸色冷漠,浓眉紧锁,绷着张满是疲态的脸,眼里爬满了红血丝,仿佛已经好几天没有睡觉。
迟绯晚心里咯噔一顿,生出一丝不好的预感。
她扭头看向不远处紧闭的总裁办公室门,屋子里隐隐约约传来激烈的争执。
——“老子他妈今天把话撂这里,老子要是出卖公司,全家死绝!但是沈知凌,咱们哥儿几人这么多年交情,你这样搞我们?”
——“rt40芯片从技术到研发都是梁墨自己的成果,他只不过是为了捍卫自己的理想,另寻门路,你他娘的把他弄进局子里,蹲大牢?”
这个脾气火爆的嗓音叫闫军,是沈知凌大学寝室长,公司创立初期,负责产品宣发,后来与梁墨等人一起被调去了其他城市。
迟绯晚记得,当年送他们践行,自己还做了一桌好菜招待,想不到再重逢,这些与沈知凌出生入死的兄弟竟然已经和他反目成仇……
“看到了吧?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
蒯礼冷然地冲她讽刺一笑,“嫂子,他已经变了。”
迟绯晚浑身一震,僵立原地,死死掐紧了指尖,看到蒯礼的那个笑容,她心里比被凌迟还要难受。
原来老秦说的叛徒,指的是他们几个……
难怪他不肯多说。
闫军怒气冲冲摔门出来和蒯礼一同离开了。
办公室的门洞开。
迟绯晚看见沈知凌身姿笔挺的站立桌前,他目光清澈如潭水,手按在办公室的红木漆桌面上,苍白着冷酷的俊脸,将面前一份离职报告撕成碎片。
迟绯晚攥紧手里的便当,目光遥遥与他相望。
这一刻,她突然觉得沈知凌高大挺拔的身影如此孤寂,却又如此冷傲自负。
也许从他决定为了往上爬而不择手段的那一刻,就注定了要和这些人分道扬镳。
金字塔顶端的那个王座只有一张,他必须踩着旁人的尸体,才能坐稳。
迟绯晚深吸了一口气,抬脚朝他走去。
办公室里一片狼藉,闫军刚才拍桌怒吼,想来也是撒了好一通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