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发什么神经。”
是啊,发神经的总是我。
最后逼她离开的,也是我。
人啊,有时候总喜欢冲动,喜欢做一些匪夷所思的事。
把我和她的事告诉叔叔,是我这辈子,做的最匪夷所思,也最后悔的事。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在顾柠前脚告诉我千万不能让叔叔知道后,后脚就一个短信告知了他。
短信的内容,我现在还记得。
“叔叔,我和顾柠在一起了,是互相喜欢的哪一种,希望叔叔能祝福我们。”
我想我一定是疯了。
短信送出去的瞬间,我就后悔了。
但石沉大海的消息,却又让我心存侥幸。
第二天顾柠来找我时,仍旧同往常一样,似乎没什么变化,那时的我长吁了一口气,心想着叔叔大概是没看到吧。
所以我没心没肺地把这件事抛到脑后,仍旧和顾柠冷战。
这个冷战,一战,就是三年。
她走了。
只留了一条短信给我。
接着,杳无音讯。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没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