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回走的时候,路过一些还泛着青绿色的草丛时,沈国平顺手将成片的草丛收进空间里,放在角落里,随手浇上一些生命之水。
这些青草可以作为空间里面三种动物的食物,当然,这只是用来改善口味的,这些动物只需要天天喂苞米,就可以快乐的生活下去。
沈国平也不担心动物们会不会因为食物单一而生病,那神奇的生命之水完全可以保证它们可以没病没灾的活着。
秋天虽然是动物们贴秋膘的时候,但是因为满地都是落叶,并不是打猎的好季节,脚下踩着落叶发出响声,会阻碍他的听力。
顺着原路回到那个有陷阱的沟塘里时,他看了看陷阱里,里面什么都没有,摇摇头,沈国平准备回家。
走到森林边,沈国平将空间里的那头公野猪放出来,已经放过血的公野猪体重轻了点,但也没轻多少,他想了一下,用书包里的绳子将野猪的两条前腿捆上,然后拉着野猪往家走。
其实就算是这公野猪有两百斤,此时的沈国平也能够将它扛回家里去,但是那样恐怕会吓到老爹老娘,明明先前他跟一根瘦竹竿一样,结果没两天就能够扛起来一百七八十斤重的野猪,这个剧烈反差,让人难以接受。
拉着野猪走的比较慢,从大东沟走到家这条三十分钟的路,他足足走了五十分钟,路过小河的时候,他还顺便收了一些河水进去,给野猪和小梅花鹿喝。
空间里的生命之水虽然是源源不断的,但是却不能给它们无限制的喝,万一给这些动物喝太多,结果野猪长成大象那么大,到时候他都没法解释。
当他拉着公野猪到家的时候,天色还早,看了屋子里的发条钟一眼,才三点半,今天回来的早了。
“老大回来了?中午没吃饭,饿了吧?锅里有窝头,还有你爹做的猪肺汤,吃点不?”
沈国平摇头道:“娘,我不吃,我爹呢?”
叶淑玲笑着回答:“你爹上午去送肉回来后去参加训练了,应该马上就回来了。”
“娘,我又打了一头大野猪回来,我爹不在家的话,那我自己给它开膛了!”
“啊?你又打了一头野猪?这次多大?”叶淑玲吃惊的大声说着,赶紧推开门走出来,看到院子里躺着的大野猪,她发出“妈呀”一声。
“哎呦妈呀!这头野猪可真大,你一个人咋弄回来的?”
沈国平指了指野猪前腿上面的绳子,解释道:“我硬拽回来的,这一路可费了不少事!”
“行!我去烧水,你歇一会儿,然后给猪开膛吧!”
“嗯呐!”
其实沈国平倒也不累,但他也得装装样子,喝了一碗热水后,假装休息好的沈国平起身,来到外面给野猪开膛。
想着昨晚老爹的下刀动作,沈国平握紧手里的侵刀,从猪屁股那边,一刀捅进去,然后沿着腹部的中线一点点向前面进刀,过程中他一直保持用意念感知进刀的深度,以免不小心划破肠子和内脏。
等到将野猪的肚子彻底划开后,,沈国平从一旁拿过一节木头,将野猪肚子上下撑开,一股脏器的腥臭味扑面而来。
“噗!好臭!”
沈国平屏住呼吸,就在他准备往外摘内脏和下水的时候,沈连宝回来了。
“哎呦!大儿子真能行,又弄了一头野猪回来,这次这么大?”
在沈连宝身后,还跟着他的二哥沈连祥和大哥沈连发。
沈连发是个不善言辞的人,他见状,默默来到沈国平的身边,对他伸手道:“刀给我!你这两下子太不利索了。”
沈国平也不见怪,他这个大爷的性格就这样,喜欢闷声干活,性格不讨喜,当时他爷爷还活着的时候,就不喜欢大儿子和二儿子,最偏心小儿子沈连宝。
谁让沈连宝会来事,嘴甜会说话,待人接物也不差,只要不喝多,他就是老沈家这一支最受宠的人。
不过等老爷子走了后,他被宠爱的日子也到头了。
赶紧将手里的侵刀交到大爷沈连发手里,沈国平进屋,将添了大半盆热水的木头盆端出来,把木盆放在野猪旁边。
沈连发的动作比昨晚沈连宝还要熟练,他快速的将猪肚子里的东西都摘出来,沈国平照例拿着猪肠子和肚子走向小河边。
小河边没人,他用昨晚的手段将肠子肚子都“洗”干净,这才慢悠悠的走回院子。
其余的工作则跟他没关系了,沈家三兄弟将这头一百七十多斤的野猪扒皮分割,猪肉一块一块的用凉水拔上。
沈连宝将内脏和下水都放在连接着西屋的大锅里面,添水加葱姜煮上,东边的大锅当然是要用来炒菜和蒸窝窝头的。
沈国平的大爷到来后,沈连宝连炒菜的活都轮不上了,沈连发是村里做大席的厨师之一,也不知道他的手艺是跟谁学的,在沈国平的记忆里,这个大爷好像是并没有拜师学艺的。
野路子出身的沈连发炒菜的速度很快,等到沈国威放学回到家的时候,桌子上已经摆上了四盘菜。
一盘白菜炒肉,一盘辣椒炒肥肠,一盘手撕猪心加上蒜泥猪肝。
都是一家人,自然没那么多讲究,二大爷沈连祥拿来的酒是东北的散白,散白是散装白酒的简称,沈国平记得,这种散白在公社就有卖的,不过他不喝酒,不知道多少钱一斤。
“国平喝点不?”
沈连祥举着手里的玻璃瓶,问道。
沈国平赶紧摇头,他这具身体才十六岁,正处于快速发育阶段,可不能过早的喝酒抽烟。
“他不会喝,也不懂酒,咱们喝就行。”沈连宝给大儿子找了个借口,他们兄弟三个便举起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