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上的书面口供,这叫破坏证物,抗拒执法,懂吗?你懂不懂法啊?”。
刘勇伸出手指头一下一下戳着杨为民的胸口,一字一句的反驳着。
“你就是来找茬的,是吧?好,你等着我去找”。杨为民被怼得哑口无言,只能硬着头皮辩解道。他所谓的懂法,也仅仅是懂一些粗浅的法律。
更多的还是找个所谓的由头,替自己开脱罢了,一些人都看在杨书记的面子上没过多计较,却被当成了是他说的话有道理,令人无从反驳。
他要真懂法,那借他八百个胆子都不敢打掉那张书面口供,那张纸盖章了保卫科的印章以后,那就是具备法律效应的证物之一。
就冲这一点刘勇就断定,他就是个什么都不懂的雏,脸上的笑得越发灿烂。
(今天四章,最后一章下午五点之前发出,感谢读者老爷们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