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来,一个月的支出可不少,傻柱以後可就没什麽好日子过了。
傻柱一听居然觉得有道理,可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住自己家的房子怎麽还得交房租,这叫什麽事啊。
可他又不想搬进贾家,这样的话院里的人会怎麽想?
这不成拉邦套了嘛!
街道办事处的人见他们意见达成不了一致,便站出来调解了一番。
最终的解决方案是傻柱去街道办事处把房子过户给陈钧,但傻柱保留居住权,每个月除去二十块钱的分期还款外,还需要额外支付两块钱的租金。
傻柱虽然心里不乐意,但想到秦淮茹给他的那点甜头,也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了下来。
他现在刚进厂,一个月工资也就二十多点,年纪轻轻的就背上了‘房贷’,少走几十年的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