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系统:“宿主,其实,玄衣真正的杀父仇人是那支银箭的主人,你顶多算是个半卖半送的。因为元丹对身体的修复能力是有限的,就算你当时没吃掉它,它也不足以救活玄衣的老爸。吃与不吃的唯一区别,只在于他早三分钟还是晚三分钟挂而已。当然,这不能抹杀你趁火打劫的事实就是了。”
简禾生无可恋地望着天:“趁火打劫啊。”
原主倒是爽了,拉完仇恨就拍拍屁股走人了。玄衣走的可是复仇流路线。可想而知,不管是射箭的人,还是趁火打劫的她,都绝不会有好果子吃。
回想刚才读的剧本,如无意外,在五年后,查明了父亲亡故真相的玄衣将会亲自逮住原主,把这颗不属于她的元丹活生生地挖走。末了,他还将原主丢到一个不见天日的暗室,吊着她一口气,让低等魔兽折磨了她多年,实在是大写的惨。
系统:“宿主,提前说一下,你因‘被玄衣夺走元丹而亡’是主线剧情。通过‘隐瞒事实’、‘抱反派大腿’此类的举动来故意闪避,是违规行为哦,咸鱼值会翻倍增加的。”
简禾试图讲道理:“既要让他爱上我,又要让他顺应剧情杀死我。系统,你摸着良心回答我,难道你不觉得这两个要求太分裂了吗?”
系统亲切道:“两个要求的确是相悖的,但并非不能完成。否则,难度又怎么会是鬼畜级呢?”
简禾:“……”她仿佛看到了人生的走马灯。
什么叫自己签的流氓合同跪着也要完成?这踏马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