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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挑战者(3 / 3)

年代冠军争夺的舞台上,再也没有了他们的身影。

【1992年3月4日,我打破了活塞队单场篮板球记录。

当时我们对印第安纳步行者队,我奋勇夺得34个篮板球。

在别人反应过来之前,我已判断清楚了每个球的走向。

那时我正在和阿甘争夺赛季篮板王的称号,我打破了鲍勃-兰尼尔的篮板记录。

我为自己能打破他的纪录而自豪,我控制不住自己,放声大哭。

赛后,有记者问打破纪录是否是我有生以来最伟大的成就,我回答说:“不,这不是我最伟大的成就。我最伟大的成就是我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这句话当时是正确的,现在仍然没错。

每当有类似的重大事件发生在我身上时,我总是回想起我的出生地,对自己没有沦落为罪犯感到不可思议。

每当此时,往事就一齐涌上心头,这也是为何我爱动感情的原因之一。

在底特律我明白,篮球比赛是神圣的,严肃的,球员们都想着尽心打好球,人人都有自己的角色。

我们是“坏小子”,打球粗蛮,硬碰硬,但对懂得篮球的人而言,那里面蕴涵着美,每个夜晚大家都全力以赴,当做生死决斗去战斗。

时下的nba就像全明星赛的扩版,球员们都想扣篮和炫耀,想在每晚epn的体育专访上看到自己。

球队也在助长了这种情绪,你到nba的任何一家体育馆看看,就会知道篮球场外都在进行着什么。

篮球好像已被放到了第二位,音乐声、舞蹈队,特技表演让人心惊肉跳。暂停时,有人踩着蹦床扣篮,有人扮着猩猩跳舞,总之五花八门。这些事都贬低了比赛的价值。

1992年我遇到了很多麻烦,我努力冲击篮板王,但有个讨厌的家伙一直拦在我面前,30个篮板也难以超越他。

对,阿甘,一直到今天我都痛恨他,底特律的每一个人都痛恨他。

但我也必须要说,他是真正的篮球手,无比严肃,认真,伟大的篮球手。

我是认真的,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1999年出版,丹尼斯-罗德曼自传《我行我素》,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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