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知道一旦在这份奏折上署名,那就等于是跟高仙芝公开翻脸,再也没有回头路可以走了。
然而换个角度想一想,如果不签的话,会不会被方重勇认为自己也跟高仙芝是同党呢?
签,是在站队;不签,也是在站队!
那到底签还是不签?
李栖筠还没说话,李嗣业却率先在上面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按方重勇在外人面前的说法,自己当年对他有“救命之恩”。坑害恩人,这种事情,在唐代就是自毁人设。
李嗣业认为方重勇坑他的可能性不大。
而李栖筠却十分犹豫。
这件事,本来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的。他也不像是李嗣业,可以在兵权这块更进一步,属于那种“无欲无求”的。
他本来夹在高仙芝与方重勇之间完全不用站队,现在却要把高仙芝往死里得罪,怎么看怎么亏啊!
“李判官是对本大使不满么?还是认为高副都护做的事情很正确,想背后向朝廷告本大使一状?”
方重勇死死盯着李栖筠,皮笑肉不笑的问道。
发现对方不怀好意,李栖筠忍不住轻叹一声,在李嗣业名字下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好似良家妇女跟皮条客签下卖身契。
“二位放心,等本大使见了高副都护,会好好劝说他的。
如果高副都护听劝,那这份奏折,也就束之高阁了,本大使也不想让圣人操这份闲心。
当然了,到那时候某也不会把奏折给高副都护看的。”
方重勇宽慰二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