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利坚,如果你要放弃国籍,那么需要面对的问题还是很大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弃籍税。
在之前,因为避税而放弃美利坚国籍的人大有人在,不过从1996年开始,为了打击以避税为目的的弃籍行为、弥补国家财富流失,FATCA(美利坚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规定,凡是符合“适用弃国者”的定义,就需要缴纳离境税。
弃籍税的征收对象,是满足以下三条里面任何一条的准备放弃美利坚国籍的人:
第一,在弃籍日的前5个税务年度,年平均净所得税超过了经通货膨胀调整后的指定数额(2010年为10万美元左右);
第二,在放弃国籍之日,净资产是200万美元或更多;
第三,在弃籍日之前的5年内,未履行所有税收申报义务。
所以说以陈威廉的情况,如果要放弃美利坚国籍,是必然要缴纳弃籍税的,弃籍税的税率在20%左右,并且资产越高,税率也就越高。
因此陈威廉如果放弃美利坚国籍,那么需要缴纳的弃籍税,恐怕要破历史记录,至少是他身家的四分之一左右。
有关这个事情,陈威廉自然不能贸然决定,必须要找到最顶尖的专家进行研究整个计划,确定制定最有利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