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这种问题恐怕只会收获一个白眼。
“根据合同,112厂要在未来10年内,生产总计118架单座型苏27sk和双座型苏27ubk,第一批14架的机体全部由俄方提供,后续逐步过渡到完全由我们自行制造。”
“飞机所需要的发动机、雷达和电子设备执行单独的子系统采购合同,除了前两批28架之外,俄方不限制我们更换其它90架飞机的机载设备,并可以提供必要的帮助,当然费用另算。”
“除此之外,我们生产的苏27及其衍生型号不能出口给第三国。”
具体的合同内容当然要复杂得多,因此何明只是挑了其中最关键的几个部分来说。
但这也足够让常浩南差点惊掉下巴了。
相比于原来时间线上面颇为苛刻的条件,现在这份协议内容堪称大慈善家。
多了一条苏27ubk的生产线,以及必须由俄方提供的机体数量减少这都已经不重要了。
后面那条“不限制更换其中90架飞机的机载设备”才是操作空间拉满。
这意味着十一号工程甚至可以从一开始就走上“边生产、边改进”的路子,而不用像是前世那样额外拖延将近10年时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