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混着葡萄糖液洒落满地。
纤细的手腕上竖着拉出一道细细的血线,床边的红色警灯嗡嗡旋转着响了起来。
陶晓梅冲进来看的时候被吓了个半死。
“卧-艹,小祖宗你能不能老实一点……”
半个小时后,白发少年安静地躺在床上,两眼迷茫无神。
看起来像是人已经走了有一会了。
在床上躺到中午,输完了两瓶葡萄糖,格里沙才重新活了过来。
他声音沙哑,终于说出了他重生回来的第一句话。
“今年是哪一年?”
陶晓梅心里一惊,心道完蛋了这下可摊上大事了,怎么还给人整失忆了!
格里沙看出了她内心的想法,低声回应。
“没事,不管你的事。今天谢谢你送我来医院,一会加个联系方式吧,医药费和误工费我会还给你。”
“哎呀,也没多少钱……”
陶晓梅有点讪讪。
她没想到眼前的小孩儿看着像是个未成年,但是行事却颇为成熟稳重,莫名有种不好接近的冷淡大佬气场。
格里沙斜靠在病号床上,是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身材,只是还是有些过于瘦削,白色的刘海散落下来挡住了他的一只眼睛。
这样一看还是挺帅的嘛,在学校里面肯定是很多女生会喜欢的那种坏学生,陶晓梅心想。
格里沙从短裤后的口袋里面翻出一支黑色手机,有些不熟练的操作着。
手机没电了,借了好心护士的充电器充了半天才缓慢地开机。
电话簿里面空荡荡的,微信更是只有五六个联系人,其中最上面的那个联系人名为“最爱的老婆”。
格里沙试着给【最爱的老婆】发了一句“在吗?”,却提示已经被对方拉黑。
扬了扬眉,他试着给剩下的几个微信号发了消息,都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想了想,他将黑红色的骷髅手机壳扣下来,缝隙里掉下一张身份证。
“秦追。”
陶晓梅在一边读了出来。
“哎呀,你这名听起来还挺有文化的。”
十七岁,刚好和曾经的格里沙同岁。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他们甚至是同年同月同日出生。
他的确重生了,回到了十年前,却并不是在自己的身体里。
关于原主他的记忆有些模糊,但是知道对方是在昨晚自-杀的。
找个借口溜到洗手间里面避开那位过分热心的热心市民陶女士。
格里沙挽起袖子,右手手腕往上的位置有着两道深深的伤口,就算已经结了一层浅痂仍然像是两张牙舞爪的丑陋蜈蚣。
很显然他成功了,可喜可贺。
既然原主都已经死了,那这个世界上应该也没有他在意的人了。
格里沙随手将那支手机丢进了垃圾桶。
他此时只是有点控制不住地想要发笑。
十七岁啊,多好的年纪。
这个时候的格里沙刚认识白盛忻一年,高中还没有退学。
这一年,他的母亲还没有去世,和父亲的关系也没有破裂。
……他画画的左手也还没有受伤。
十七岁,是一个年轻得可以改变一切的年纪。
这样想着,一团炙热的血气逐渐从他的胸口升起,刚刚从血管里面输送进去的那些营养液开始缓缓支撑起这具身体运作。
心脏鼓动着泵出滚烫的血液,苍白的脸颊上浮现出病态的红晕,很多年他都没有这样心潮澎湃的感觉了。
“白盛忻,或者,所谓的穿书主角……”
他肆意弯起唇,双手撑在洗手台前,看着镜子里的少年露出一点冰冷阴鸷的疯狂笑意。
血色暗影从他的眼底掠过。
“让我们再试一次吧。在都拿到剧本的情况下,你还能一直当赢家吗?”
“一扎一个钉儿,这孩子有前途啊。”
这好话自然是说给侯盛元听的,见他都不着急自己徒弟,何水英和卫盛炎这会儿都放松了,看来这孩子有两下子。
那约翰却看不懂氛围,他又发出一声自以为威风的战吼,朝着秦追冲了过来,秦追先是岿然不动,待约翰靠近,小巧灵活地身体就此一滚,手指戳中约翰小腿上的麻筋儿,接着起身,对着约翰做了一个标准的前踢,腿抬得又高,脚尖绷得也直。
秦追还像模像样发出奶声奶气的“哈!”
只是以他和约翰的身高差,他这一腿,注定只能落在一个地方。
待约翰惨叫着倒下,秦追做出收功的姿势,长长吐出一口气,双手抱拳,似是要按照武侠剧情来一句“承让”。
但是秦追小脸严肃,说出口的却是“你要是萎了,可以找我买回阳酒”。
小黑医的医德感天动地,包废包治!
第 54 章 医德
事先声明一下,秦追并不是那种运功后要吐纳运气的高人,他的功力没到这一步,他之所以在和约翰打完后呼气,主要是洋人身上体味重。
他被熏到了。
说完“我可以治疗萎男”的话,秦追就跑到师傅旁边,大口呼吸换气:“他居然不喷香水,这是几天没洗澡了?和他打架简直折磨鼻子!呼哧呼哧!”
秦追穿越以来认识的洋人大多比较讲究,菲尼克斯的家人日日喷香水,有时詹姆斯先生还和克莱尔女士互换香水喷,洗澡也比较勤快,就怕自己在外不体面。
家境较好的罗恩和露娜家也这样,就连爱因斯坦那个晚年穿女鞋的放飞自我大天才从罗恩家门口路过的时候,起码在嗅觉层面也是比较得体的。
而格里沙家充斥着羊、狗、酒和甜食的味道,这些味儿盖过了人类的味儿,谢尔盖舅舅是猎熊高手,为了不让熊通过气味察觉到他的所在,他甚至会在冬天拿冰过的药水擦洗自己。
约翰是第一个差点把秦追熏晕的洋人。
对亚洲人来说,体味说起来是个相对不那么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