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市局一队抓捕通缉犯。
康满走了。
关南是案件第一负责人。他拿到刑技加班加点出的第一份报告,召集纪明珠等人,还叫上了汪晴等。
李少轩负责汇报内容。
法医指出卢芳死于脾脏破裂、失血过多。她腹部有多处刀伤,刺入最深为4公分。按现场血液喷溅痕迹、伤口形状,这些伤口应为她人捅刺。至于其它,要等进一步解剖结果。
李荔的死因已经毫无疑问,窒息。
她身上有较小挣扎痕迹,几处擦伤,口鼻轻度歪斜。身上穿的衣物经钱五月指认,并不是失踪那时的,而是一件全新含吊牌的羊毛材质连衣裙。
李荔裙下内裤也很新,大小并不合适。
裙子、内裤已获得指纹,初步判断大部分属于卢芳,有少数属于李荔本人。
膜上指纹更是独属于卢芳。
李荔口唇边有黑色黏性物质,刑技怀疑它们来自床头柜那卷电胶布。
李荔解剖结果和卢芳一样,都得等到天亮了。
而现场发现的刀,刑技判断就是凶器。上面只有卢芳和尚宗乐两个人的指纹。
现场无打斗痕迹,卢芳似乎没有反抗。
现场除这三人外,没有他人脚印,也没有翻找痕迹,屋子其它地方整洁干净,卢芳生前应当仔细打扫过,还用了消毒水……简而言之,没有外人侵入痕迹。
至于尚宗乐腹部从上至下虾线一样的伤口,法医推测由卢芳造成。
汇报结束。关南敲敲桌子:“今上午,卢芳还活着,和死时穿着相同。这点所里同志都能作证。”他咳嗽一声,正色道,“相信大家心里都有个想法,卢芳伤害了尚宗乐,尚宗乐反过来杀死她。”
“问题是为什么?”
“这本日记,”关南举起,“是在现场发现的。大家手头都有复印本,仔细看看。找找线索。”
日记第一页贴着一张婴儿照,和今夏在储藏间看到的极为类似,应是一套照片。
下面写着:“爱你,我的宝宝。”
落款,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