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有所保留的。
对于俩人没扯证就在一起住了一段时间,还那啥那啥了的事他没说。
具体给了多少钱,让柳如烟她娘治病的事也没细说,只说给了一些钱,让柳如烟这个未来媳妇去老家,带丈母娘和妹妹回来治病加完婚。
而那被认为是“强抢民女”的“绑匪”们,到了派出所后,终于是能说话了。
便竹筒倒豆子般的,把他们所知道的全都“交代”了。
经过了公安同志的询问调查后,发现这竟然是一场“误会”!
因为被傻柱当成想要截他的胡,强迫他未来媳妇当小,那个无良“东家”的老登,人家是昨天才搬到那个小院的。
而那个院子,是他们通过街道办,从一户姓康的人家手里租的。
公安同志经过调查,不光从屋子里找到了租房的文书,去街道办进行了查证,还找来租房的房东。
经过多方佐证,证明那家人并不是傻柱口中的,什么要强迫他“媳妇”当小的“绑匪”。
而傻柱口中的那个柳如烟,据那姓康的房东说,确实是有这么一个人。
不过当初那个人租他的房子,也只租了一个月。
本来康姓房东对于这种只租一个月的租户,是根本不想把房子租给她的,毕竟不够麻烦的。
但当初那个柳如烟,一边梨花带雨的说是带着家人来四九城看病的,还一边给出了比市面上高了一倍的租金。
于是那康姓房东便把房子租给了她,完了还没去街道办进行登记。
毕竟柳如烟只是临时的住一下,一个月就走了。
而一个星期之前,按照当初和柳如烟的约定,房东就自行去收了房。
将屋子简单又收拾了一下之后,便去将租房信息到街道办又登记了一下。
之后的这一家四口,便是通过街道办,签署了正式的租房文书后,租下了他家的房子。
傻柱听完了公安同志的转述后,发现他确实是误会了人家,还在公安同志的引导下,向那家人道了歉。
至于为了傻柱误会人家是“绑匪”,让派出所的同志兴师动众的出警,公安同志也没计较,反倒是安慰了一下傻柱。
毕竟换了谁,遇到这么一档子事,脑子也不一定会转过弯来。
等从派出所出来时,傻柱的脑子还是浑浑噩噩的。
毕竟证实了和那家人的误会,但他的如烟呢,他未来的媳妇呢?
不是都说好了等她把家人接过来,俩人就扯证结婚的吗?
难道是如烟家里出了什么问题,导致她没按约定的时间赶回来?
“对,一定是这样!”
经过了自我的puA后,傻柱又坚定了信念,开始等待着他的如烟归来。
于是他和四合院的几个天天在家的大妈,以及厂里的保卫科打了招呼,一旦有人来找他的话,尤其是女人,一定要通知到他。
至于傻柱为啥没怀疑柳如烟是不是卷了他的钱跑了?
在傻柱的认知里,人家如烟那么一个美的跟个天仙似的“黄花大闺女”,整个人都给她了,不至于为了骗那么点钱就玩什么消失。
他的如烟,如果真的想骗他的钱的话,根本用不着后面那么“伺候”他。
他把人家“强推”了的时候,直接要赔偿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