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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和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响公正裁判的,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二,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三,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四,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随后,审判长又一一确认了,所有当事人已听清楚他所说的内容。并且对合议庭的人员组成没有异议,不需要申请回避。“被告人吴秀雅,你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吴秀雅摇了摇头说,“我不申请回避。审判长和两位审判员一看就是好人,肯定会公正裁判我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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