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小林,不要冲动。你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
“刘总,我很清楚。”
两人是在开放的大办公室里进行的对话,身周的其他同事下意识地远离了他们三丈距离,生怕听到点什么不该听的。
“我知道你占着理,但道理不是三言两语讲得清楚的。能赚钱就行了,在乎那么多干什么。你用十年时间赚到普通人几辈子赚不来的钱,被加点限制条件有什么。
你总不至于还想和公司对薄公堂吧。
公司的法务部养的那群人可不全是吃干饭的,很多人正眼红盯着你,想拿你的血染他们的红袍。”
林远怎会想不到,如果好团法务部哪个人把自己给告趴下了,那不就是大功一件嘛。
“哎,明明都是打工人,相煎何太急啊。刘总,我说的不是你。谢谢您,我想清楚了,我会承担一切后果的。”
林远说着就背起包转身欲走。
“小林,就算最后你赢了又怎么样。两三年内哪家公司还敢用你。”
林远头也不回地走了。
刘章说的没错。真要和好团撕破脸,哪家公司还敢用林远呢。
毕竟好团开出的条件摆到台面上都是已经足够有诚意了,这么有诚意的条件你小子都不要,哪家公司敢雇你这尊大佛。
可是,这份条件其实不过就是丰盛一点的狗粮罢了。
林远要的是和好团这种大公司平等相待。
他要的是自由,常人的自由可以被卖掉,但他不想卖掉自己的自由。
常人渴望卖身给大公司,但他林远不想。
所以,他终究还是要走一条不同寻常的道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