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圣女,就属她了。
教会圣女又不好由他运营。
当明星这件事,是很微妙的,不是说实力好就能当明星。
很多实力好的歌手,是在幕后当和声。
“所以,你不仅可以串场表演,还能成为卓戈集团的签约艺人,将会围绕你的歌曲风格设计一整张专辑。”
“我的风格没问题?”
“当然没问题,不好听的说法叫口水歌,好听的说法叫流行乐。”
卓戈认为是时候让费林的音乐市场再发展一步,从摇滚到流行。
其实流行乐并不能算个明确的风格。
它是个各种风格的缝合怪,各种音乐的元素都汲取一点,达成最大众化的效果。
比如在摇滚鼎盛的时候,摇滚就是流行。
再后来什么歌里都要“念几句经”。
因此也许叫“商品音乐”更贴切一点,具体是什么音乐不重要,目标是给这个“商品”找尽可能多的用户。
“考虑的怎么样?”
“同意。”
嘉琳娜立刻回答。
如果不用改变她的风格,还能把她的喜好推广给更多人,那没什么理由拒绝。
“对了,我在决赛串场时唱什么歌?是在我表演过的两首歌里选一首吗?”
“其他人是这么设计的,不过对于你不一样,有个更符合你青春偶像风格的选择。”
卓戈把刚才写的乐谱递给她。
“你唱这个。”
说实话,嘉琳娜对于卓戈那张一看就是临时写出来的东西,没抱太大期望,不过出于礼貌,还是认真看起来。
一看就挪不开眼。
对照着乐谱,视唱出旋律。
她喜欢这个旋律。
这就是她梦寐以求的,简单又悦耳的歌。
“这首歌叫什么?”
“哦,抱歉,太匆忙忘了写名字了,歌名是纯真。”
也就是《innocence。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