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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少主(2)(4 / 5)

人向二人行过礼后,二人也向宋梦炎行礼,“见过少主。”,微微颔首,以示回礼,同时也早就收回了背向身后的双手。心性使然,并不想摆少主的架子,并且,着实不太习惯。

三人并排往前走,也不理会身后的众人,少主开口问道:“戒律堂是?”,宋梦月并不回话,看向了宋梦古,宋梦古开口道:“戒律堂,如名一般,是宋家当中执掌刑罚之地,宋家之中凡入族谱者,无论功过是非皆在宗祠受理。戒律堂主要掌管冠以宋姓的仆从,至于宋家庄的其余众人,功过是非,皆由各位长老掌管的长老堂认定。”

“原来如此,受教了。”宋梦古是庶系,看宋梦月这个样子,是有意送到自己身边,与自己亲近。此方世界嫡庶之间尊卑有别,资源亦有偏差,除非庶系有极大的成就,毕竟归根到底,实力为尊。说起来也是因为修为越高,子嗣越难得,加上自己的伴侣跟自己还没什么大的差距,因此就没有嫡庶之分,只有和正规(正室)伴侣的子嗣。

直到在发展中各族之间出现了第一位庶出,后面各族越来越多。而庶出血脉的血亲还经常得不到另一位血亲的认可,这也是排斥的主要原因,没有血亲提供的法理认可,认小不认大则法理身份无效。没胆子给对方正规的身份,却有胆子故意让对方留下庶出的血脉,想事事占全。

可是若非一方承诺,另一方压根不会留,谁也不想得不到正规认可,结果多被蒙骗。故而在此方世界庶出不是特别受欢迎,宋家的庶系虽是经过正规认可的,但常理在这里,所以族中对于庶出多少还是带一些不认可。

还是那句话,实力为尊。法理在前,庶出的宋坔风生父身份是得到认可的,庶系一脉修为亦不差,是以在族中有立足之地。当然,私底下的疏远排斥就难以控制了,这只能靠自己的实力去争取。而根据自己打探来的消息,这个实力已经快到了,只要宋坔风修为再升一级就达到族中标准,可以由庶系成为嫡系,不是记在嫡系名下,而是生父成为正室,作为其母亲的第二位正夫。

也是因为宋坔风小时候修为不济,不然的话就凭养在正夫身边,早该记到嫡系里面了,也不至于影响自己的儿子和三个孙辈。不过现在也不算晚,就是不知道要等多久时间,估计快了。

嫡系送庶系的人到自己身边亲近,倒是挺有意思的。

“梦尤和梦怜另有要事,下次少主可以见见他们,顺道指点指点?”

“可以。”

三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边走边聊,主要是宋梦月和宋梦古说话,宋梦炎听,间或答话。

漫无目的走了不少路,也没注意到周围已无人。就在此时,宋梦月和宋梦古身形突然踉跄了一下,宋梦炎也感觉到了不对,抬头看去,天边共有十二根金柱构成的阵法。

昨日书中提到的护宗大阵,开了。

宋梦月急忙开口道:“宋家身为皇室玄族,怎会有人擅闯?”,若有似无的威压从上方传来,看来所来之人修为不低,居然能透过阵法影响下方。

宋梦炎开口道:“法术波纹最重的是宗祠那边,赶紧过去。”说完便准备带着两人去往宗祠,能逼宋家开护宗大阵,来者修为……

三人也不墨迹,直接用法术瞬移到宗祠,等三人赶到之时,宗祠已成废墟。

整个宋家庄所有的人都集中在宗祠,天空之上,护宗大阵已经完全开启。家主宋坔尘,其弟宋尘风和十二长老正在合力对抗面前的众人,宋家庄其余众人皆在加固护宗大阵。

三人连忙输出法力维护护宗大阵,来者不弱,居然能够撼动初代家主所下的护宗大阵。宋家的护宗大阵可不弱,不但不会因时间流逝而削减,反而会随着宋家众人的不断养护而增长。既然能够透过护宗大阵影响众人,那么不管是修为还是法器,必然……皆在圣阶。

看来这场仗,不好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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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自身的正室伴侣可以多名,前提是多名正规(正室)伴侣确定自己未遭受胁迫,未遭受利益驱使,自愿成为对方正室伴侣中的一人,则可允以登记。最初的正规伴侣便是正室伴侣,但后来出现了妾室。妾室属于正规伴侣,但不属于正室伴侣。

②:妾室等级:贵妾,良妾,贱妾。不分性别。

③:人族律第十一卷(继承卷)第三十二条。

由庶转嫡。需要庶系子嗣修为修炼至天阶六级后期或位于六品官员,则自身由己开始所属庶出一脉可由庶转嫡。达至圣阶或二品官员可将由己上方庶系血亲转嫡。

正室在世,则过继于正室名下,血缘妾室升为贵妾。正室去世后不论妾室是否在世则可成为第二位正室,而已过继的子嗣可在成为原正室名下的同时,亦成为第二位正室的子嗣。同时归属于两位正室子嗣。

正室去世,血缘妾室则直接升为正室,不论本人是否在世。

注:两种方式的转变皆不论主君是否在世,自身处于天阶六级后期或位于六品官员,为官方要求最低标准,各族各家标准自行规定,不可低于官方。自身达到该标准之一若不愿执行家族标准可寻求官府介入,由官府支持进行转变。

第三十三条。

嫡庶资源分配。家中提供资源,以嫡系为标准,庶系资源至多为嫡系三成。

第三十四条。

嫡庶继承。在直系长辈血亲(主君及正室伴侣)全部去世后,嫡系共继承八成,庶系共继承两成。

注:若意外出现私生血脉,先论证长辈和小辈是否为官方法理认同,官方法理认同则依据相关标准进行继承。若二者未得法理认同,则不予继承。若嫡庶血脉不存,可由同宗过继。若立有遗嘱,则另当别论。(遗嘱高于官方法理,两者出现冲突以遗嘱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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