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唱BEYONG的歌有多好听,而且这是他最喜欢的乐队。
因为他喜欢,所以高考过后的那个暑假,她还特地去学了吉他,所以BEYOND的歌她也会,只是她有点笨,只会唱国语版的,学不会粤语版,也不如他唱得好听。
现在有机会听他再次演绎这首经典的粤语歌。
她当然也想听,很想很想。
许清琛懒懒地笑了声,站起身来,往酒吧中央的舞台走去。
郝戚惊叹,还不好意思上了:“没想到我面子这么大呀,许清琛竟然真的上台了。”
秦笙竖起大拇指:“牛逼!!我哥竟然被你说动了。”
“哎呀,都是大家的功劳,毕竟是大家想听。”郝戚像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她两都没听到许清琛问的那句话,也没看到宋续点了下头。
郝戚男朋友拉了拉她的手,不满意了。
郝戚亲了下他的脸,甜腻地说:“这是许清琛哎,大风云人物,这就像是偶像一样的存在,看看就好,我最爱的还是你啊,浩浩,不用吃醋!”
韩宇浩作为许清琛的直系学弟,自然知道许清琛是多么出名,又是多么优秀,羡慕又令人佩服。
优秀的家世、出色的外表、顶尖的成绩,什么都会、做什么好像都游刃有余,这样的人名副其实的天之骄子,跟他们好像都不是一个物种。
所以他也没吃醋,就是有点吃味。
秦笙听郝戚的声音像是变了一样,甜腻腻的跟平时爽朗大气的声音完全不一样,恶寒地抖了下肩,又见她亲了她男朋友一口,“啧”了声,简直没眼看。
她站起来坐到宋续旁边了,牵过宋续的手,掐着嗓子,模仿郝戚:“续续,我最爱的还是你,不用吃醋!”
宋续知道她在开玩笑,浅笑地应着:“好,我不吃醋。”
郝戚被调侃了,笑着扑了过去:“你们太烦了。”
三个人打打闹闹的。
一旁的李肆倒是深思了起来,刚刚灯光昏暗,只有他看到了,是宋续点了头之后,许清琛才答应的。
许清琛这人随心所欲惯了,任何事都随心而来,所以他一旦决定一个事,就不会再改变,刚刚他问完之后,许清琛拒绝了,基本这件事就是没可能了。
但是因为宋续点了头,他改变了他原有的选择,这是以前从来没发生过的事。
李肆将目光放在那个白裙子的女孩身上。
虽然长得很好看,但是太乖了、又很纯,这样的人和许清琛?
他挑了下眉,非常意外。
宋续不知李肆所想,也不会多想、更不敢想刚刚许清琛为什么会问她,又在她点头后答应唱歌,只当是因为大家都很想听,他才答应的。
她思绪放空,用手撑着右腮,认真地看向舞台。
舞台上,许清琛调试好吉他弦。
他坐在舞台的高脚凳上,抱着把精致的木吉他,他的手真的是极好看,修长冷白,骨感却不羸弱,手背上凸起的淡青色青筋都充满着力量感。
他微低着头,黑色碎发耷拉在额前,黑睫半垂,平时吊而郎当的人儿,突然认真起来,更加地迷人眼。
吉他弦波动,《海阔天空》的前奏声响起,那一刻酒吧喧嚣的玩闹声也跟着停了下来。
许清琛的声音本来就极好听,平时说话就是低低的沉磁烟嗓,你会想,这样的声音说情话时该是怎样的动人。
此时,他轻启薄唇,充满着磅礴生命力的粤语,从他口中缓缓吐出,带着力量,似是在讲述一个动听的老故事:
“多少次迎着冷眼与嘲笑,
从没有放弃过心中的理想。”
这句话唱的好像是他,又好像是她,带着鼓动人心的力量,这一刻,刚刚宋母电话里说的话好像变得微不足道,她又得到了坚持下去的能量。
澎湃热血在宋续的心间流淌,她认真看着台上闪耀的人,好像回到灿烂动人的青春时代,那个填充她整个少女时代的少年,此时,站在聚光灯下,万众闪耀,闪闪发光。
与高中时不同的是,她终于能光明正大地看他,于泱泱人群之中。
“原谅我这一生,
不羁放纵爱自由。”
许清琛唱到这首歌的高潮部分,整个场子似乎都热了起来,很多人跟着浅浅地附和。
台上的人突然朝宋续看了过来。
两人的的目光穿过人群,似乎跨越了千山万水,在空中相遇。
一个深邃专注,一个隐着心动,火花似溢。
那句歌词何尝不是许清琛的真实写照——鲜衣怒马少年郎。
一首歌毕,场下的人都没有回神。
宋续盯着台上放吉他的人,捂着心脏,数着心跳,按捺心动。
李肆带头鼓掌,还感叹着:“妈的,我琛哥这人真特么神了,酒吧里随便的一首歌,任是唱出了演唱会的效果,关键他还不是专业的。”
郝戚真的是惊到了,呆滞地鼓着掌摇着头:“卧槽,卧槽。”
说不出话来了。
郝戚的男朋友也呆了,总算是知道,为什么那么多姑娘喜欢他了,那种独特的魅力真的是从内而外,天生的,上帝真的很偏爱他。
秦笙笑着,好话不直接:“我这破哥哥也就这点魅力了!”
“岂止是这点,你哥这样的,去娱乐圈溜一圈,秒杀一片,而且还独树一帜,放荡不羁痞坏男歌手,独一份。”郝戚赞叹。
宋续听着她们地话,几乎是情不自禁地应声:“是的。”
这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