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当初她养父母从拐子手里将她买来的时候,或许是拐子心里也后怕,便告诉了那对夫妻这孩子的父母是谁,夫妻俩做了一辈子的老实人,头一次做这种事,心里头难免害怕。
无奈那拐子收了钱死活不肯退,夫妻俩也心疼那二两银子,只得硬着头皮买下这个孩子,并在孩子的脚踝上发现了这个精巧的银镯子。
后面的十余年来,夫妻俩一直战战兢兢,深怕官府找到他们头上。
但一直没有大户人家找孩子的消息传出来,虽然也生出过将孩子还回去的念头,但每次看着孩子水汪汪的无辜大眼,总会心生不舍,于是一直养到如今。
先前在那侯府门口讲的话,她是骗人的,原主的养母一个月前才刚刚过世,养母死前怜惜年幼的女儿,生了副好颜色,又没个亲戚,恐遭人强抢过去,便将一切全盘托出。
原主孝顺,本是想为养母守孝,谁知那村里一直娶不上媳妇的老赌鬼对她起了歹念,原主连夜出逃,实在无法才找上侯府大门去。
江羡不禁唏嘘,原本好好地如花似玉的小姑娘,就那么一摔,便魂归西天了。
但是,若是没死,成功认回侯府的话,后面也是持续性的,全方面的,对她进行半本书的虐心虐肺,最后惨死。
所以江羡毅然决然,当掉镯子,另谋出路。
摸着袖中的二十两银子,忍不住想哼首小曲儿。
果然无论古今,金钱都是底气的来源啊。
江羡将那个镯子拿到手上一看便知,只是个精巧些的普通银镯子,虽然有些重量,但值不了多少钱。
好在那个掌柜厚道,说这镯子做工精致,银子纯度也不错,收藏价值很高,见她诚心卖,没有刻意压价,这点江羡很满意。
上辈子当了二十来年豪门大小姐,她也不是只知道吃喝玩乐的,多少也是学了点东西。
最后还在那当铺换了些铜板,毕竟这市面上还是铜币更好流通。
走在街头上,腹中空空,江羡花了五个铜板买了两个素饼,边吃边走,一边问路一边朝着医馆的方向走去。
晟朝国力强盛,虽近两朝的君主并未对国家做出多少贡献,只是中庸之辈,但大晟四百余年来积攒的底蕴在哪里,只要不是暴君庸君,便最起码能维持现状。
上京城遍地权贵,一个砖头下来就能砸到一个五品官,这里最不缺的就是贵人。
走到最为繁盛的东市,看着两旁店肆林立,日光普洒在齐整平滑的石板路上,各色茶坊、酒肆、脚店、肉铺,热闹非凡。
路过一间极为奢豪的酒楼时,看着檐上伸展出来,高高飘扬的商铺招牌旗帜,上书的巨大的繁体“常”还是让她微微挑了挑眉。
一路上她一间看了不少这样的旗帜,不少客流量大的店铺都挂得有。
还真是巧了,难道这姓氏有什么技能加持不成?
正巧此时刚送走一波客人的小二松懈下来,正准备喝口凉茶润润喉,却见一个衣着简朴的姑娘盯着他们吞云楼的店铺旗帜出神。
他丝毫没有别的店铺小二那般狗眼看人低,见小姑娘好奇,便走上前去。
“姑娘可是有何处不解?”
江羡见有人愿意同她聊上几句,自是忙不迭的提出问题,毕竟书中东西过于片面,全是围绕男女主来写,她在这个世界算得上真正意义上的人生地不熟,什么都不知道难免心中不踏实。
“这个常,是你们东家的姓吗?”
“对的姑娘,我们是随州富商常家的店铺,听姑娘口音,姑娘是外地的吧?莫非从未听过首富常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