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跟过去,跟过去的话,会不会有损他的美好形象——
还在犹豫时,蓟千城已经从门外折了回来,伸手拉住了她。
那一瞬间,雾气像是被劈开了似地,在他身边飞卷。
她一阵恍惚,以为到了另一个世界。
她的手很粗,上面有茧有汗有疤,而他的手却是冰凉的,光滑的,像油画里贵族男人的手。
他就这么牵着她,越过广场,越过台阶,越过一排排满是香气的柜台,一群群时髦的都市男女,众目睽睽之中,来到冰淇淋店。
* * *
看到冰淇淋的价格,星雨有种贵哭了的感觉。她当然没有表现出来,反而豁出去了,点了最贵的两种。
他的挑食从冰淇淋上都看得出来。他不喜欢上面的巧克力豆,一粒一粒地抠出来放在餐巾纸上。老板远远地看着他,一脸的恨意。
星雨只好把那些豆子全部吃掉了。
“你发给我的那几章,我已经看了。”蓟千城说,“你的进度太快了,恐怕得等我一下。我还没有开始写,我的小说最快下周完结。”
星雨当然希望这个项目进行下去。
自从她决定笔名自杀,停止鱼藏与外界的一切联络之后,她发现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这是个极端错误的决定。
她的收藏、她的订阅、她的读者、她的收入——都与这个花了整整六年心血培植起来的笔名息息相关。而她,也正处于从小神向大神迈进的重要阶段。如果坚持下去,在之后的五年内,她甚至可以不用烧焊,完全靠稿费养活自己。
这是积极的一面。
消极的一面是,她已经无法处理线上与线下的关系,甚至后悔找到了原木。再这样装下去,很可能精神分裂,从而彻底地毁掉自己的事业。
所以她宁愿换个笔名重新开始。
她没有写过当代言情,没有用过第一人称,与人合作更是第一次,她有点看不到未来。
《关河冷剑》完结后,她不想停下来,就把两人拟好的大纲中属于她的那一部份仔细琢磨了一下,开始创作。把属于蓟千城的那一部分空了下来。
因为所有的情节都已经想好了,任务也分配好了,视角又是分开的,尽管是跳着写,星雨没觉得很困难。何况第一部分——校园霸凌——本来就是她最熟悉的经历,她写得毫不费力。
“行,我可以一边等你一边修改。”
他一脸苦相地看着她。
“怎么了?”
“你已经写得很好了,再仔细修改,我都不敢动笔了。到时候你不会笑话我吧?”
“你看上去不像一个容易服气的人啊。”
“行吧,你修你的。”
沙发又宽又软,星雨的腿短,坐上去,两脚悬空,他的目光停在她的鞋子上:“咦,你的左脚右脚真的不一样大呢。”
她窘得想把脚藏起来,见他一脸好奇,只得说:“一边38,一边37。”
“那你的身高至少应该是一米六八才对呀。”
“你挑过水吗?”
“浇花算不算?”
她摇了摇头:“如果你很小的时候就要天天挑水浇菜,那么重的担子压在身上,就不可能长得太高。”
“你也不算很敦实呀。”
蓦地听到这个形容词,她吓了一跳,仔细一想,敦实?倒也没错。
“那你平时怎么买鞋子?”
“一般买38,有时也买37。”
“所以总有一只脚是不舒服的?”
“谁让它们不一样大呢?”星雨晃了晃腿,“我也没办法呀。”
“办法很简单。”他一把将她从沙发上拉起来,“同时买两双,一双37一双38,不就得了。”
“那太浪费钱了。”
“所以千万别浪费你的钱。”他摸了摸她的脑袋,“浪费我的。我不在身边,用我的信用卡。我在身边,我帮你挑。相信我的眼光。”
“……”
“走,买鞋去。”
一听说要花钱,星雨又开始磨蹭。她解释说,最近刚买了一双鞋,家里的鞋够了,不用再买了。又说师傅是修鞋的高手,可以把大鞋改小,小鞋改大。又说实在要买的话,不如买几个鞋垫,塞进去就能小一号……
他给她买了三双:一双跑鞋,一双徒步鞋,一双黑色的高跟鞋。
确切地说,是六双。
服务员对她殷勤备致,蹲在地上帮她试鞋。星雨不习惯被人伺候,尴尬得满脸通红,问她穿得怎么样,她都说好,只想快点结束。
最后蓟千城拎着三个大号购物袋走出鞋店,找了把椅子坐下,勒令星雨扔掉脚上的那双旧鞋,换上新的跑鞋,左脚37,右脚38。她试着走了几步,平生第一次,感觉每只脚趾都在鼓掌。
她看着鞋盒里剩下的那对新鞋,问道:“它们怎么办?不能就这么浪费了吧。”
“不会。我知道有几个平台卖二手鞋。也许咱们能碰到一位号码正好跟你相反的人。”
“明明是新的,怎么能当二手卖呢?”星雨低声说,“而且还这么贵,怕是很难卖掉吧?”
“这不是你操心的事。”他淡淡地说,“你的任务是写小说。”
她看着他,欲言又止。
“明天早上,跟我一起去树林采蘑菇吧。”他突然道。
“啊?”
“以前每天早上我都会去树林遛狗,顺便采采蘑菇。后来我的狗去世了,这习惯也改不过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