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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章(2 / 2)

心里无端有些焦躁。

曾经的同窗此刻都在学校里兢兢业业备考,只有他一人孤零零躺在病房里捱日子。董瑜从来都是令人称道的好学生,一想到成绩单上他要缺考,就不由得生发出对落伍的恐惧。

为了使养病的日子更令人忍受些,他请东香从家里带来了些曾经看的书。不打针不吃药的时间里,他便用钢笔在书页上批注。

直到书都换了好几摞了,他也还是没能出院。

恰恰与他相反,东香一点也不觉得大少爷住院的日子难捱。比起布满他人眼睛的董公馆,医院里只有她与大少爷。

他对她说了比从前加起来还要多的话。她能够默默坐在病床边,注视着他低垂的眉眼,一页一页地翻书,而不必担心会有太太或二少爷突然撞进门来。

终于有一天大少爷不再请她从家里带书了。曾经的书他大多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实在觉得无聊。

东香坐在病床旁边的藤椅上,用细致的目光注视着他写字。

他虽然熟读诗歌,却很少动笔写过。初次动笔,他觉得自己笔下的诗句都生涩而无味。

她的声音从旁边传来:“大少爷的字真好看。”

董瑜放下笔,抬眼看向她。他写字一向随便,尤其是只给自己看的字。他似笑非笑地问她:“东香,你平时看书吗?”

她的脸立刻通红,像是绮丽的晚霞布满整个脸颊和脖颈。她压低声音说:“不……我不识字。”

董瑜看着她,他只不过是随口一问,却没想到会令她这样难堪。他想,东香一向是个要强的人,办不到的事,她从来不会承认。

他用抱歉的口吻说:“不好意思,我先前不知道。”

东香低声说:“不怪大少爷。”

她只怪大少爷问她的头一句话是这个,只能把自己的痛处揭开暴露在他面前。

“你看这样好么,我教你认字吧。”

其实他并不是随口一说。东香是他在董公馆里最喜欢的佣人,他觉得她身上有很美好的品质,像块璞玉一样纯洁无瑕。

东香讶异地看着他,大少爷只是信口说着好玩吗?

“少爷,我很笨,恐怕学不会的。”

他心里叹息一声,她总是这样小心翼翼,嫌自己配不上任何美好的事物,就像月亮总要躲进云彩里。

“可我倒认为你是我见过最伶俐的人,没有学不会的道理。”

万事开头难。

她一旦扭捏地松口同意跟他学识字,学会了写“天”“地”“人”,接下来的都是顺理成章。

往医院跑的日子似乎格外有光彩,因为负载了她与大少爷共同的,秘密的快乐。

他逐渐发现教一个聪明的学生是种享乐,仿佛用熟练而灵巧的手指,弹奏一架音质完美的钢琴。而她也逐渐惊讶地发觉自己学起来竟是如此之轻易,仿佛她生来便该坐在学堂的板凳上。

她感到她的手指天生便该拿笔杆,而非鸡毛掸子。

连大少爷也开玩笑:“你比我许多同学都要灵光,若你当年进了学堂,如今应该做他们的老师。”

每次他夸她,她总是惶恐地低下头,红着脸嘟囔道:“少爷别抬举我了。”

她不在身边时,他总会想到她是那样容易脸红,感觉很可爱。仿佛她的脸皮生的那样白皙而薄,正是为了脸红而生的。

殊不知是因为每次他握着她的手教她,干燥温暖的掌心都抵着她手背。他羽翼般的气息从背后扑在她身上,弄的她连呼吸都忘了。

东香看着他提笔写字,心里数着笔画次序。

他不教她写毛笔字,一来费地盘,笔墨纸砚在病床上很难铺开,二来他觉得毛笔字是旧时代的产物。他想让她越过他所经历的旧时代,直接进入新时代。

大少爷的字又与她在董家祠堂柱子上见到的不同,没有那样方方正正,也没有那样消瘦的笔锋,却也齐整清秀,透着一股玲珑气韵。

后来她才知道这种字叫做簪花小楷,是大少爷为了教她写字特意写成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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