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那块被叠放整齐的猩红,四人的心都提了起来。
香槽上的紫竹竿上悬着一滴晶莹的水滴,散发着奇异的芬芳,他们额头上冒出密密的一层汗。
顺着香槽往前往上看,十几节竹竿串成水道,最后通到一个大花桶。
花桶有一层小楼那么高,四个人合臂才能勉强把它围住。
往这个花桶里塞十个人也是可以的。
孤独的巨物伫立在那儿,投下一大片黑影,形成巨大的压迫窒息感,看到它的人都会不自觉憋一口气。
为首那人眼睛红了,他感觉到他的胞弟被埋在这儿。
抽出腰上的佩刀就往花桶上拼了命地砍,可这花桶只是表面被削了一点皮,多了几道白痕,仍然坚硬地屹立在原处。其他人也纷纷拿出自己的武器在上面砍削。
他们砍红了眼,那些姑娘们被吓到了,缩在角落里,一句话也不敢说。
滴答……滴答……
香槽上的紫竹还在滴着芳香晶莹。
林风撩起帷帽的白纱,向萧欢的颈脖滴了一滴新买的香水,瞬间芳香四起,深吸几口气闻了闻,忍不住打了几个喷嚏。
“这香味比刚才的好多了。”萧欢淡淡地说,好像身上被撒五六种香水的男人不是他,他只是旁观者,看似漫不经心实则是认真地提意见。
虽然她的右手被绑住了,但她的小动作还是一刻不停歇,饶有兴趣地逛着街,一路上嘻嘻哈哈的。
萧欢看似盯得很松,林风知道这回她逃跑的机会很渺茫。
希望是渺茫的,但不一定非要愁容满面,默不作声,是还可以笑,还可以玩的。
手上的铁链已经被换成牛皮绳,在街上走的时候,萧欢会把手捏在林风有牛皮绳的手腕上,这样没人会发现他们两个有什么异常。
他们在莲花庵的时候也经常瞒着庵里的人,到附近的小镇里逛。
那时候正是草长莺飞,乱花迷人眼的四月天,风暖了,僵了一整个冬天的身子骨醒了过来,总想出去动动。
林风喜欢女人们都喜欢的小东西,珠宝首饰,衣服绸缎。
她总喜欢拉着萧欢在各个小店里坐很久,林风本来看不出什么名堂,但萧欢总能说出点名堂出来。
比如有两颗红宝石,林风只能依靠本能选出自己喜欢的那一颗,而萧欢总能说出宝石在哪儿产的,有什么故事寓意,应该怎么收藏保养。
衣服绸缎也是,上面所用的丝,金线,秀法,图案,也能说出一大堆,好几次老板都听得直冒汗,不敢多说,怕自己说错了什么。
每次和他出去,林风一开始听得兴致勃勃,玩到最后都有点头疼,她不喜欢萧欢一次又一次地掉书袋。
不过这回闲逛他的话少了很多,一般都是林风问什么他就说什么,回答得一阵见血,恰到好处,不知道萧欢是因为刚才的事,单单今天不想多说话,还是他一向如此。
那时候在小镇上待得晚了,也不免遇到几个泼皮无赖,这种时候当然是萧欢挺身而出,英雄救美。
林风虽不用出手,但装作惊恐柔弱样也是很辛苦的。
他动手前总喜欢讲道理,一讲就会花不少时间,有时候说得累了,带着几个无赖到酒馆又喝起来聊,交上朋友了,还有一次把一群小混混说哭了。
在几次英雄救美里,很少有一言不合就动手的暴力浪漫。
林风不一样,能动手就不动嘴。
在河道的人群里走着,不少女人瞥向高大的“女人”。
“这戴了帷帽还是挡不住她们,萧欢,你得好好想想你的问题。”说手臂环上了他的腰,不住地笑。
过去他们一直是公子小姐相称,就和无数恋爱中的少年少女一样,隐密密地享受略带距离的亲近。
现在,林风只叫名字——萧欢。
和她说话的是萧欢,没有公子。
萧欢的身子顿了一下。
林风的这句话又提到刚才的事情,并不刺耳,当时确实尴尬,他现在只觉得好笑,过去的已经过去了。
他顿,是因为一只无意中环上腰的手,他不太喜欢林风把这些事当做玩乐。他还不知道手环上去是因为手乐意环上去。
一只大手环上林风的腰,突然全身麻麻的,一个跃步,他们跳到一艘彩船上,躲在船蓬里。
随后呼啦啦一群人拿着长棍从河岸边走过,耷拉的眼皮下是刀一样的眼神,她们要在众多的女人当中要找到四个男人,他们砸了香坊,杀了香坊所有的女人。
香城三十年来都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
这四个男人穿着黑衣,戴着黑纱帷帽,不过逃跑的人可能有任何样子,他们也可能变成女人。
她们是香城唯一穿麻衣不穿纱衣的女人。
经过河岸时,每个女人都会停止嬉闹,直直地看着她们示礼。
一个女人闹哄哄的地方,没有了半点笑声,只有风划麻衣时沙子摩擦般的粗声。
河岸边麻衣红成一片,红成鲜血的颜色,她们都不再年轻。
三十年前香城是有名的鸡女城,如果生了女儿,那恭喜,家里卖女儿的钱能够让一家人过上一年吃喝不愁的好日子。
家里有一个会做皮肉生意的男人是一件好事。
卖到外面的女儿还是钱袋子,每年都会往父母家寄一大笔钱,她们不可能嫁出去了,不能成为别人家的女儿。
女人从生到死都是家里人。
年纪大了,她们就回到香城生孩子,生了女儿就好了。
生孩子不是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