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句再次从唐尘口中念出来,那三人已经相视一眼,苦笑不已了。他们知道,眼前这人的才学,是自己望尘莫及的存在,本想开个玩笑,却没有想到遇到真正的大才之人了。
而代笔的陆屏峥,此时写字的手都在微微颤抖。他的学识比另外三人都要高得多,对于这首诗的认知比那三人也要深刻得多。这首诗的豪气、洒脱,以及那种浊酒一杯、孤芳自赏的绝对自负之意,彰显得令人头皮发麻。
陆屏峥明白,自己代笔的这首诗,是一篇足以传世的佳作。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写到这里,陆屏峥心中不由得惭愧,原来在唐兄心里,自己等人是上宾啊!要是唐尘只是普普通通的酒铺老板,他没觉得什么。但是此诗篇一出,以后拜读诗篇之人就抹不开他们在场的这些人的名字,换句话说,这首诗出名,连带着他们也跟着沾光了。
另外那三人也是如此,惭愧之余还隐隐有些兴奋,能名传千古之事,谁遇到了能不迷糊?
“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阔谈
,心念旧恩。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陆屏峥的每一笔落下,心里都跟着颤抖一分。传世名篇,绝对的传世名篇,还有最后陈词诗句,只要不是太差,就影响不了这首诗的结构和水平。
“唐兄,你可不要虎头蛇尾,不要啊!”
作诗和写文章是一样的,前面的铺陈都是为了结尾的明志,也称点睛之笔。当然,因为诗词作者的写作习惯,很多人喜欢把陈词诗句放在中间,有的放在开头,有的放在结尾。就如同文章的平铺直叙、插叙、倒叙等等一样。
“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这两句唐尘刻意去查过,这个世界的四书五经与前世并无太大的区别,周公这个人物的历史也是一样的。根据唐尘的推测,这个世界与前世的世界,应该是类似于平行空间之类。只不过这个世界的历史从春秋战国开始,就开始与前世跑偏了。
没有那个迷人的老祖宗一统天下,而是七国并立。毕竟那迷人的老祖宗是真正的人中龙凤,别说一个世界里难出一人,就是几个世界加在一起也很难出现相媲美的人物。
随后在百家争鸣中各自站队,开
启一场大乱战,之后的历史更是偏离得面目全非,唐尘也懒得去多了解,反正知道这是个新的世界就够了,了解那么多做什么?又不是要去写史书。
“啪!”
一声清脆的折断之声,打破了醉仙居里的寂静。众人齐齐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陆屏峥手中的毛笔,不知何时已经折成两段,上面一段落到地上,而下面一段则死死地被陆屏峥捏在手中,生怕那张宣纸上沾上一点多余的墨水,玷污了这首诗一般。
“陆兄,小心一点。”其中一人连忙跑过来,一把抓住陆屏峥捏毛笔的那只手,另一人则提起长袖,把不小心落在桌子上的一点墨迹给擦干,丝毫不在乎弄脏自己的衣服。
最后一人左顾右盼,看没有用得着自己的地方,不由得露出惋惜的神情。
春晓和唐喜见状,眼睛都快瞪出来了。这些走在外面都注意形象的公子们,竟然撸衣服擦桌子?他们很想说,你那衣服比桌子贵,直接换一张得了。
唐尘也很无语,用得着这样吗?就算墨水滴落到上面,从新写一张不就行了吗?唐尘还不知道,一首传世名篇的初稿,对于这个世界的文人有多么重要。打个不太形象的
比喻,就如同大多数男人对于处女的情节一样。
“还好没误了宣纸,呼……”陆屏峥大.大的松了口气,他小心放下手中的毛笔,转头朝着唐尘深深一拜道。
“唐兄,在下能见证此等名篇的出现,此生无憾,请受我一拜。”
“唐兄高才,请受我们一拜。”
唐尘连忙扶起四人道:“四位兄台不必如此,在下受不起。”
这话倒是真心的,这可不是唐尘自己写出来的,而是曹老板的作品,唐尘抄写过来的,就算他脸皮再厚,也不敢接受属于曹老板的膜拜啊!
“当得起当得起,唐兄大才,可以说是旷古烁金,生平仅见。能够拜向您这样的大才之人,是我等的福分。”
“不错不错,唐兄莫要推辞。”
“对了,唐兄,您可有字?这里还缺一个落款呢。”
唐尘尴住了,落款?怎么落?爱好人妻的战神?还是天下第一负心人?这种落款要是放上去,恐怕唐尘会被这个世界的读书人吐口水淹死。落曹孟德这个名字?那就更说不清了。
他顿了顿,摇摇头道:“不需要落款,诗词一道本就是看山爬山,树立一座高山,不是让后面的山再也无法超过,而是希望后
来者看到山的高度,能够奋起直追,超越过去的山。何必落款?”
“我有这醉仙居,足以衣食无忧,何必去追求虚无缥缈的名声?徒增烦恼而已。”
霎时间,陆屏峥四人对唐尘肃然起敬,这不仅仅是个学识渊博的大才,而且还是境界高深,淡泊名利的隐士。
只是他们不知道,唐尘不是不想落款,而是没脸落款!反正这诗是出自自己手中,即使不落名字,也等于落了,无伤大雅。
陆屏峥讪笑着上前,支支吾吾道:“唐兄,你看这句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写得多好啊!格局一下打开了,将醉仙居的气场都填满了,真是叹为观止。”
“是啊是啊!此地清静酒好,嘉宾高坐,格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