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百分之八。
但是胡雪岩报给左宗棠和黛青朝廷的却是最高百分之十八,最低也有百分之十。
仅仅通过历次浮报产生的利润,就高达二百九十万两白银!
而且,胡雪岩可不是只吃黛青一方,他是两头各通吃的。因为给外国银行带来了这么大的生意,外国银行当然要给胡雪岩回扣。这些回扣总共也有二百五十万两左右的。
两项加起来了,光是浮报和扣,就赚了五百四十万两。
这个金额,甚至超过外商的纯利润。
不过这里有一点很有意思的是,赚外商的钱是以“佣金”的名义正大光明的赚回扣,而赚黛青朝廷的钱却是通过“浮报”这种明显违规的灰色收入。
为什么要这样呢?
不管怎么说,胡雪岩赚的这个钱,遭到了来自黛青官场很多人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