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办公室走出来的白清歌心绪复杂,从楼上望下几乎空旷的校园,只剩下些枯黄的枝叶,有些等着来年再发新芽,而有的已经永远枯死。
就算戴着手套,也不免想搓搓手,感叹道:“真是越来越冷了啊,再过不久就要下雪了吧。”
前世作为一个南方的孩子,作为一个常年躺在病床上的南方孩子,见雪的次数只手可数,要说玩闹打雪仗什么的,那更是只有一次。
她说的是在雪天里玩闹只有一次,打雪仗什么的,那点小雪花,连一个小雪球也堆不起来。
说起来,山城在这个世界也位于南方,不知道在回家之前能不能看到雪呢,世界不一样,没准南北方的情况也会不一样,有点期待啊。
虽然冷也是真的冷,但哪个南方孩子能拒绝得了满天飞雪呢。
白清歌是在下楼时,碰到手拿臂提的阚致羽的。
看着对方手上又是拿着扫帚、拖把,小手臂上又是提着水桶,里面还装着清洁剂、抹布什么的,再上起楼来,颇有些吃力。
“怎么一个人拿这么多东西,不知道让人帮下忙吗?”白清歌边说边接过一部分,她不是有专门让人去扫厕所了吗,还是专业团队。
“同学们都很忙,保洁阿姨们也很辛苦了,反正我也没事,而且也算是捡了一个大便宜,我拿点东西已经算是很轻松了。”
阚致羽向来很少说话,但解释起来,却生怕少说了一句被人误会。
白清歌挑了挑眉头,以前她很喜欢同桌这副软弱、胆怯的样子,只给一点甜头就能开心很久。
因为这样,自己就能多安全一分,只需要付出一些微不足道的关心,一些微不足道的好处,那一对不爱正视人,很少露出感情波动的眸子,就会满怀感激之色。
这样自己就可以在心安理得一些,虽然我欺负了人,但我同样也补偿回去了,不是吗?
这样也算是扯平了吧,她时常这样安慰自己,想做一个傻子,但果然,她还是没法骗过自己。
毕竟,我可是又聪明,还健康,顺带还有着让女孩子都仰慕的美色……的存在啊!
咳咳,自恋先到此为止。
现在她看到阚致羽,努力不想要做错事,努力想要做更多的事,但那努力,却开不出花结不出果,心中既生气又郁闷。
像是一口百年老痰卡在喉咙上,想吐吐不出来,但咽下去又很恶心。
努力讨好着别人,又随时一副警惕别人的样子,渴望着又排斥着,真别扭啊同桌。
现在她倒是有点理解,为什么原著中阚致羽,会为了男主角,做了那么多,明知不可而为之的事情了。
如果记得没错的话,原著中的阚致羽,在某次不小心露出了完整的脸,被一群不三不四的混混盯上。
顺带一提,山城下层区的治安,相当的不好,不如说,每个下城区其实都差不多。
所以每一个看见的人都是躲得远远的,生怕被这群混混盯上,这时候一位长相帅气、举止不凡,手脚利落的打倒一群人,拯救女孩于水火之中。
啊,已经很有即视感了,虽说英雄救美非常的俗套,但却永远都不过时。
于此,两人的孽缘就开始了,原著中陌千星伪装的很完美,可靠、温柔、品德高尚,仿佛是不属于这泥沟中一颗洁白的玉石。
哪像现在这样,娘们唧唧、爱炫耀、又胆小,完全就是变了一个人。
但世界上哪有这么完美的人,一切不过都只是伪装罢了。
但一个自私自利,阴郁狡邪的人,能伪装成这样也是一种本事。
所以原著中的陌千星,段位起码高了现在这个陌千星100倍不止。
于是想要利用阚致羽,抱得美人归,顺带着复仇的陌千星。
只为心中认定的真爱,心甘情愿被利用,甚至不惜付出生命的阚致羽。
根据原狗作者的话说,这又怎么不算是一种纯爱呢,纯爱党大胜利!
对于此说法,白清歌现在只想这样评价。
我去nmd纯爱,太扭了,实在是太扭了,我以前都看了些什么啊,为什么我会喜欢看这种垃圾扭曲文学?
还因此升天了,所以真实事例告诉我们,这种垃圾看不得。
对于被相救一次,就爱上主角这个设定,白清歌表示,这实在是太蠢了,现实里绝对不会有这样的存在。
所以,她大概很久之后才会明白一些事,比如,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艺术来源于生活;现实是不讲任何逻辑的等等。
“唉,走吧。”白清歌无奈叹出一声,虽然知道同桌这样的态度,不但无法解决什么,反而会被变本加厉。
但说实话,她也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才好。
别看她平时对谁都笑哈哈,好像跟每个人都聊得很来,但对于人际关系这一块,她,非常的不擅长。
阚致羽抬头看向走在前方,领先几个台阶的白清歌,攥紧了手里的扫帚。
她很少看见这位乐天派同桌,在欺负后的时间以外,露出这么低沉的表情。
她开始思考,是不是自己做错了什么?
尽管做了些奇怪的事情,但白同学是位很好的人,她不想看到白同学露出这么难过的表情,可是,自己又能够做什么呢?
不像妈妈那样,自己明白妈妈想要什么能开心起来,而白同学呢,她对此一无所知。
“愣着干什么,快走啊,这风刮过还挺冷的。”白清歌偏头催促道。
阚致羽收回探究的目光,抬起脚,踏上台阶,一步又一步,像条小尾巴一样,不远不近的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