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和我的身体并不冲突。”
迟绯晚抬眸对上沈知凌那双愤怒的眼睛,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迟家蒙冤受难,你要我如何心安理得养胎?沈知凌,你知道愧疚也能杀人吗?”
沈知凌语塞,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道,“我可以答应你,只要你不去见赵闻州,案子我来帮你查,你让他退出。”
迟绯晚被沈知凌的胡搅蛮缠搞得头疼。
她纤手扶额,皱眉道,“首先,是我主动找的人家,赵闻州为了案子回国,尽职尽责,办事效率很高,他没出任何错,我凭什么将他孤立出去?”
沈知凌太阳穴青筋突了突,“他是律师,你雇他查案,给钱便是。我保证,只要你不见他,这个案子,我一定替你查得水落石出。”
“你愿意帮我,我很高兴。”迟绯晚笑了笑,苦涩道,“可我要如何才能相信你不是在骗我?毕竟你已经骗了我一次。”
“沈知凌,信任是很难建立的,但是摧毁却是一瞬间的事情,你的所作所为,已经让我无法信任你了。”
她清清冷冷地坐在床头,长发垂肩,姣好的脸庞素净苍白,明明那么柔弱,声音也轻,可说出口的每个字都那么坚定硬气。
沈知凌心里很乱,他眼神变换不定,时而愤怒,时而冷戾,时而紧张错乱。
握紧她的手,他提出了解决的办法,“我可以让你全程参与案件的进展,所有进度和卷宗都对你透明。另外,赵闻州的佣金,我来出。”
“这不是钱的事。”
“不是钱的事还能是什么?”沈知凌终于忍无可忍,“所以你们还是有私情对不对?你宁愿信他,也不肯相信我!”
他的眼神森冷寒澈,如同淬了毒的利刃。
从他的目光里,迟绯晚看到他的执念。
他介意赵闻州的存在,介意她曾经那样疯狂地爱过另一个男人,介意那个男人比他更早一步认识她。
以前迟绯晚会觉得,沈知凌真的好爱她,她努力经营这个家,毫无怨言地付出,曾经挤在一个不到60平的出租屋,挺着孕肚为他洗衣做饭,她也很知足。
可后来搬进大别墅,她却再难露出真心的笑容。
因为她感受不到沈知凌的爱了。
这座漂亮的房子,更像是他为她精心打造的牢笼,他的占有欲和控制欲都偏离了正常人的尺度。
“沈知凌,我不会平白无故将赵闻州解雇,因为当初是我求他来的,为什么求他,你很清楚,如今木已成舟,我不会对任何人呼之则来挥之则去,这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我做人的原则。”
她的原则,让他不舒服。
什么该死的狗屁尊重?
一个合格的前任,就该跟死了一样。
赵闻州这个前任突然诈尸,对他这个现任可有过半点尊重?
他满心怨气,不服。
可迟绯晚那句“为什么求他,你很清楚”,又让他无话可说。
是的。
当初是他执意与她冷战,不肯轻易出手救迟家,明知她走投无路,还逼她妥协。
可这就是她回头找前任的理由了吗?
她根本不爱他!
谁都比他沈知凌在她心里更重要!
沈知凌脸色阴郁,情绪起伏不定,他觉得只要自己一松开手,迟绯晚便会头也不回地扎进赵闻州的怀抱。
心脏刺痛,沈知凌觉得呼吸都带了血腥气。
他从未告诉任何人,他其实比迟绯晚所以为的要更早知道她。
17岁那年,他从乡镇来到城市,寄读于淮城第三中学,入校第一天,升旗仪式上,女孩捧着情书站在主席台上,边哭边全文朗诵。
看着她被众人耻笑,愤恨又不甘的眼神,有那么一秒,他觉得他们很相似。
那次匆匆一瞥,他们只是擦肩而过。
再后来,就高考结束了,到了大一。
那年,对沈知凌而言是人生中最黑暗的一年,他失去了一次得到幸福的机会,和一个人永远的失之交臂了。
直到学校联谊会,他在隔壁院校的大礼堂看见了她。
19岁的迟绯晚,明媚娇艳,热情似火,浑身充满朝气,他花了很长时间才认出她来,却发现她早已脱胎换骨。
那样对一切事物充满好奇心和热情的这股劲儿,和印象中的某个人如出一辙。
他开始频繁去她的学校找她。
有时是在学校图书馆,有时是在食堂,就这么远远的坐着,不敢靠近。
因为他知道,她像那个人,却不是那个人。
直到,他看见了她身边的赵闻州,看见她看赵文洲时,热烈,充满爱意的眼神。
看见她和赵闻州分手后,在人声鼎沸的ktv厕所痛哭流涕,抱着手机一次次执着不死心地给男人打电话。
也是那时候起,沈知凌的心中升起了一股难以名状的情绪。
他应该把她抢过来。
可是后来,她再也没有了当初那份浓烈张扬的色彩,她的爱已经为那个男人燃尽了。
沈知凌明知如此,却不愿意放手。
因为他知道,很多东西,不争是不会属于他的,一旦软弱退缩,便有可能永远错过。
迟绯晚是他的,也只能是他的。
他深吸了一口气,从回忆中抽离,看着迟绯晚那张柔美却倔强的脸,勾了勾唇,终于又恢复了以往一贯的松弛感,“被你打败了。”
他邪肆地笑,“好,我不干涉你见他,但我有个条件,你们不能私下见,必须有我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