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呐,奶,二大爷,美玲,我回家了。”
“嗯,天黑,慢点走!”
“大哥慢走!”
老太太和小妹的语气完全不同,相比起老太太的冷淡,小妹的语气更加亲切喜悦一些。
沈连祥送着沈国平走出大门,在看着大侄子往北走去后,将大门闩上,这才转身回屋。
其实老太太虽然有三个儿子,却只有沈国平和沈国威两个孙子,而她之所以不跟着小儿子一起生活,不是因为她不想,而是因为她可怜沈美玲这个她一手拉扯大的孙女。
沈美玲的母亲是一位智障人士,当然她并不是先天生来如此的,而是因为小时候发烧,打错针的后遗症,不然沈连祥也不会因为女方家里不要彩礼就娶这么个媳妇。
当然沈连祥之所以娶这么个媳妇,也不仅仅是因为家里当时很穷,也是因为他本身是一个脾气犟且性格木讷的人。
种种原因加在一起,老太太当时便选择跟着二儿子一家生活,表面上是让沈连祥给自己养老,实际上,是老太太在为这个家操心。
至于沈国平的爷爷,那老头在七六年的时候,因为肝病去世了。
回到家,刚走到门口,还没开门,已经有一股香气从门缝里飘出来。
“爹,娘,我回来了。”
“回来啦,洗洗手,吃饭吧,这辣椒炒肥肠马上就能出锅。”
沈连宝是个好吃的,也对厨艺有所研究,因此,家里面但凡是做荤菜的时候,都是他来动手,而母亲叶淑玲擅长做面食和汤。
夫妻两个各有所长,又刚好有些互补。
此时的桌子上,摆着一盘散发着香气的窝窝头片,沈国平看了一眼,便确定这是用猪油煎过的,不然不会这么香。
很快,当沈连宝端着香喷喷的一大盘辣椒炒肥肠进屋。
他们一家四口挨个落座,在略有些昏暗的蜡烛灯光下开始吃耽误了时间的晚饭。
“好饭不怕晚,这顿饭吃的香!”沈连宝吃了口肥肠,满意的点头。
“有肉有菜的,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们家是过年呢。”叶淑玲也不扫兴。
沈国平看了一眼吃的正香的弟弟,道:“爹,我明天带着侵刀和铁锹再去一次,这次我准备挖一个陷阱,然后每天都去溜达一圈。”
沈连宝点头:“也行!今天你用了多少发子弹?”
说到这个,沈国平有点脸红,不过这昏暗的灯光里,也看不出来。
“今天打得不准,用了六发子弹,所以我才准备挖陷阱。”
“不错了,打活物跟打靶是两回事,这野猪跑得快不说,还抗揍,你这今天要不是一发子弹打中了后脑,这小野猪还能继续跑。”
沈连宝看过小野猪屁股上面的弹孔,知道这一枪肯定是先打的。
“你这枪估计还得用几天,我明天去给你三爷送点猪肉,我记得他喜欢吃肘子,明天给他送一个去。”
枪不能白用,打到了猎物,虽然不说分一半吧,至少也不能一点都不给。
“嗯,刚才我二大爷说,他明天拿酒过来。”
说到这,沈国平想起来另外一个人,道:“爹,不叫我大爷么?”
提起这个只知道过自己家日子,连老娘都不顾的大哥,沈连宝顿时觉得嘴里的肥肠不香了。
“明天再说,吃饭吃饭!”
一家四口人吃的满嘴都是油,这是沈国平来到这里一个月以来,吃得最好最满意的一顿饭。
兄弟两人回到西屋,沈国平的衣服脱下去被老娘拿走,她要给这身衣服洗干净,不然上面都是野猪味,没法穿。
“哥,你明天还能打到野猪么?”
吹灭蜡烛后,沈国威小声问。
“我也不知道,应该可以吧,咋了?”
“没事!”黑暗中,沈国威的脸上露出憧憬之色。
“要是咱家能天天吃肉就好了。”
沈国平闻言,顿时笑起来:“天天吃你就腻了,这可跟吃粮食不一样。”
“那怎么会?”沈国威不赞成大哥的这个说法:“这可是肉,就算是天天吃也不会腻的。”
想起新世纪后的好日子,沈国平也不反驳弟弟。
“这头小野猪的肉就够咱家吃挺长时间了,等到冬天的时候,肉能够冻住,我再多弄点肉。”
“哥,你不复习一年,再考一次么?”
沈国平想到转生前上高中时的辛苦,还有上大学时候的放纵,摇头道:“不考了,我不是那块料,你不一样,你学习好,以后考个重点大学,给爹娘长长脸。”
“嗯!我一定努力学习!”
兄弟两个你一言我一语的唠了一会儿嗑,沈国威便不知道不觉的睡着了,他每天都要背着书包,来回走将近三十里路去上学,很累的。
沈国平则是在睡前出去了一趟,顺便将挂在房梁上的粘苞米种子拿了两根,直接全部收进空间里种下去,给种子浇了生命之水后,他才满意的睡觉。
第二天早晨五点半,沈国平精神饱满的起来,就着锅里的热水洗脸刷牙后,吃着拆骨肉蘸蒜酱,他心满意足。
“老弟,你等一下再走,我给你弄个手撕猪心,你带着中午吃。”
猪心是昨晚跟猪肝猪肺以及下水一起在大锅里面烀熟的。
“手撕猪心?家里还有香菜么?”
这道菜其实很简单,不过家里配料不全,即便如此,沈国平做出来的手撕猪心味道也并不差,至少他家还不至于缺少大葱,盐,酱油这些基本的调料,最后的香菜更是能够掩盖不少腥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