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道肉菜让沈国威吃撑了。
沈连宝兄弟三人也都喝的很满意,这年头,家里能够有点余钱都不容易,能够在不年不节的时候吃肉吃到饱,而且还是一顿四个肉菜,简直屈指可数。
送走两个哥哥后,沈连宝醉醺醺的上炕睡觉,沈国平则是帮叶淑玲收拾桌子和屋外的肉。
“娘,昨天我打的野猪肉比较好吃,明天我去姥爷家一趟,给他们送点肉。”
“行!你说了算!”给自己爹娘送肉,叶淑玲当然不会反对,其实今天就算是大儿子不说,丈夫也说了。
沈连宝也许赚钱的能力不行,但那是时代的局限性,不是他自己不肯吃苦干活,而他无论脾气怎么样,对于父母和岳父岳母还是很有孝心的。
沈国平的姥爷和姥姥家里,还有一个舅舅,只是这位舅舅当年娶的媳妇二老很不满意,因为沈国平的这位舅妈是天生的哮喘病,只不过长得不错,所以被美色所迷的舅舅一门心思的要娶人家。
二老尽管再不满意,最后还是同意了这门婚事,不过这位儿媳妇虽然身体不行,但是性格却行当刻薄,自从结婚后,她便一门心思要分家单过,可是老两口只有这一个儿子,分家的话,岂不是没有人养老了?
在他们的传统思想里,只有儿子才能养老,女儿是嫁出去的人,他们可不能给女儿增加负担。
可不分家的话,儿媳妇整天作妖,最后老两口受不了,有苦自己吃,点头同意了分家另过。
还好,他们现在还能动弹,有劳动能力,还不需要儿女在身边照顾。
即便如此,沈连宝每个月至少都要去一次,老两口家里缺少什么东西,都要他去买,老两口主要是不放心其他女婿,怕他们吞了自己的钱和票。
还没有包产到户,买生活必需品还是需要票的,这种情况再过两年就会好很多。
看着自己的大儿子还能想着孝敬姥姥姥爷,叶淑玲觉得心怀安慰,她跟沈连宝都是那种比较孝顺的人,家里的两个儿子自然有样学样,也很孝顺。
晚上,沈国平给空间里茁壮成长的粘苞米浇一遍生命之水后,带着对于大丰收的憧憬睡着。
第二天一早,醒来的沈国平没有直接起床,而是先进入空间里,看到已经成熟的大片粘苞米,他喜笑颜开。
“这才对劲,这样一来,先存储一批粘苞米作为饲料,甚至还可以去公社的磨米厂弄点粘苞米面,做粘饽饽吃。”
所谓的饽饽,是满语演化的话,意思是干粮,点心的意思。
东北粘饽饽的代表食物是粘豆包,用红豆做成的豆沙做馅儿,外面用粘苞米面或者粘大米面做皮,上锅蒸熟后,可以蘸白糖或者蘸加了葱花酱油的荤油,那味道叫一个沁人心脾。
想到粘豆包的沈国平顿时觉得自己饿了,他留出十几穗粘苞米,把收获的玉米杆粉碎后扔给野猪,梅花鹿和兔子作为饲料,然后将这些粘苞米全部作为种子继续种进黑土里,浇上生命之水后,才满意的起床。
“爹,我今天不上山,准备去姥爷家一趟。送点肉去!”
沈连宝当然不会反对,但是他却指着外面的那些公野猪肉,问道:“那这些肉你打算怎么办?”
私人买卖这时候是不被允许的,沈国平想了想,道:“爹,这样吧,你去大队借一个推车,我把肉推到公社,那里有收购站和供销社,他们应该会收,我卖完钱再去姥爷家。”
“这也行,不过你带着钱的话,还得带着枪,安全一点。”
虽然说家跟前并没有什么被抢劫的风险,但是小心驶得万年船,至少手里有枪,还有反抗的能力。
“你今天还有啥事?要不你跟老大一起去呗?”
叶淑玲担心沈国平一个人出门不安全,对丈夫说道。
沈连宝洗了一把脸,道:“今天大队那边让我们去南山,那边有一片荒地,要先收拾一下,来年开春才能种。”
叶淑玲好奇问:“南山那边不都是一队的地么?怎么要咱们二队出人?”
“听说是一队不想要,因为那片荒地不好上去,拉地的话,一头牛都不拉不动。”
“那怪不得!”听完丈夫的解释,叶淑玲才恍然大悟。
别看是一个村的,实际上一队和二队的情况差不少,一队人家不如二队那么多,还有不少岁数大的,这就导致两个大队的生产力之间存在差距,二队人丁兴旺,人口多,需要的地也就更多。
“先吃饭吧,吃完饭你爹去接推车。”
“好嘞!”
沈国平这顿饭只吃了一个窝窝头,他想着,怎么改善一下家里的主食,天天吃粗粮倒是对肠胃好了,可他的腮帮子有点受不了,他想要吃面,吃大米饭。
将最后一口萝卜汤喝完后,沈国平忽然想起来,自己好像可以去地窖里面弄两个土豆,种在空间里。
“我吃完了!”
说完,沈国平下桌,悄咪咪的来到地窖这里,从麻袋里面抠出来四五个土豆,然后将其收进空间里,切开,埋在黑土里,浇上生命之水。
来到下屋,公野猪的肉都在这里放着,四处漏风的下屋里温度比较低,免得肉受热变质发臭。
找了个干净的麻袋,将这头分割后,大约只有一百二十多斤的肉都装起来。
然后又用稻草将前天的小野猪肉系上两块,大约五斤左右,同样放进麻袋里。
等到沈连宝将大队的推车借回来后,沈国平将麻袋放在推车上面,抬起推车的把手,轻松的推着便出了门。
“早去早回,加点小心。”
所谓儿行千里母担忧,这沈国平才自己出门走十几